共此良夜: 36、番外:爱你的每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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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跟岑嘉容表白?”

    他很认真思考,然后回答她:“我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答案,他在困惑喜欢和爱究竟是不是一回事。他也以为他会跟岑嘉容更近一点,但事实是,他们都喜欢目前的朋友状态。他好像对爱情没有特别多的憧憬,他觉得自己的心大概是一潭死水。但他很偶尔的时候会突然有那么一个念头,好像很久没见过学姐了。他所谓的很久,可能上一天两个人才一起吃过食堂。

    她问他,自己是不是追他最久的人?如果爱情要以恒心来计算,她是不是能赢得他?

    此时的他会很讷言,她等不来一句像样的回答。

    时光在跟李斯琳做对,她身体里的不安分因子开始奋力抗衡,她又想剧烈变化,从这里去那里。一旦这个念头出现,就开始生根。唯一能让她动摇的就是蔺雨舟。

    她认识他快两年了,这两年时间里,清大校园清晨的甬道记得她不辞辛苦;图书馆前的台阶记得她日复一日的等待;她的身体已形成喜欢他的惯性,那甚至能抗衡原始欲/望;而他,在她的目光之中精神丰沛。

    她那天其实没有喝多少酒,两杯甜鸡尾酒罢了,可她却有了醉态。在热闹结束的晚上,他依然不放心她。他握着她的胳膊,将她带到路边。他的手心湿漉漉的,她感受到了。借酒意将头靠在他肩膀,察觉到他的躲避,就去追他眼睛。一阵风吹过,依稀带来他心跳的声音,看来不像幻觉,让她的心思飘忽起来。

    “蔺雨舟…”她喃喃道:“为什么你不敢跟我对视呢?”

    “我没…”

    他话音未落,她就踮起脚亲他。她的嘴唇带着卡曼橘的味道,轻轻碰到他唇角。他起初是愣住的,当她捧住他的脸时,他开始推她,可她死死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要开口说话时舌尖长驱直入。

    而她的手,自动去找寻,她想知道蔺雨舟的身体跟他的灵魂是不是在同频,会不会有一个会为她心动?

    他弓起身体终于用力推开她,通红的眼睛带着困惑、羞愤,下意识说出的话很伤人,事实上他从来没那么讲过话:“爱是不能勉强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这种行为跟流氓有什么两样!”

    她本来就没喝多少酒,此时彻底清醒。刚刚催化她情绪的那阵风消失了,她意识到自己对喜欢的人做了很糟糕的事,她不配喜欢他了。

    她的暗恋结束了。

    她跟他说对不起以乞求他的原谅,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开了。那天她很难过,自己一个人在家里喝个烂醉,再睁眼的时候宽慰自己:人这辈子都做过傻事,何必苛责自己呢!她假装原谅了自己。

    只是再也不敢面对蔺雨舟了。她不再去学校找他,也刻意避开跟他见面。当蔺雨落邀请她去绿春的时候,她很想拒绝,但高沛文非硬拉着她去。

    那是她离他的过去最近的一次。

    李斯琳曾想过,他出生的地方、养育他的水土、走过的小路,一旦喜欢一个人,就像翻一本钟爱的书,一遍一遍,不忍错过任何一个字和符号。

    他的家,在不知名的村落里,有一条小路可以直接走去山上。他家的院子里种了很多花,房间里有书本的香气。他们抬头不见低头见,他会跟她打招呼,她也会回应,但她的眼睛总看向别的地方。

    在一个晨雾中的早上,别人还在睡觉,她自己起床去山上。他们说他父母的坟墓就在后山上,不知为什么,她想去看一看。这跟她本没有什么关系,她的暗恋已经强制结束了,却还是想看看他父母的坟墓。好像那么做,她心里就能好受一点。

    她一个人走在那条山路上,偶尔会有野猫蹿出来吓她一跳,她裹紧衣服,走几步路头发就被打湿了。她走了很久,期间踩了一脚泥扑腾摔倒在地上,衣服都脏了。但她没有抱怨一句,继续向前走。

    她终于找到了。

    那座坟前一天应该有人来过,因为坟前摆放着一瓶酒和一盒糕点,还有一把小花。她蹲在那,看着陌生人的坟墓,不知怎么就说了一句:请您二位保佑,以后他遇到的人会像我一样喜欢他,不,比我还要喜欢。

    说完她就去采花。

    清晨的花最好看,带着露珠的娇艳的花,她采了很多很多,扎起来粗粗一把。甚至还做了设计,哪一朵花该跟哪一朵花在一起,衬什么样的叶子。当她把花放过去,听到后面好像有声音,但当她回头,薄雾笼罩,空无一人。

    她又在那里坐了会儿,这才向回走。有人站在一棵树后抹眼泪,但她没有看到。

    她没有自我感动,也没有更多期待,在那里安然度过一个美好的假期。她想,他生活过的地方这么美,他的人生也一定会很美的。

    一个晚上,别人睡了,她去院子里看星星,有人递给她一杯热水。她回过头看到他。

    “谢谢。”她接过水杯,以为他会离开,而他却坐在了她的身边。他没有讲话,她也没有。夜晚清凉,隔着不到一拳的距离,他身体的热意却爬过空气,到她的肌肤上。为什么他的身体这么热呢?是他一直这样吗?还是只对她这样?从前她偶有这样的疑问,但此刻她没有了。

    在她的心中,他将永远像高山上的花,她摘不下,路途遥远,也不能去看了。

    那个假期结束后,她悄然酝酿一场远行。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在世人以为她不学无术的时候,她考上清大;在别人一门心思继续深造的时候,她去研究所;当别人羡慕她有一份好工作的时候,她毅然辞职做模特。她一直在折腾,不是常规意义上听话的小孩,也不是常规意义上成功的人。

    这一次,她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喜欢雾蒙蒙的雨季。在她的印象中,情感的每一次轰鸣似乎都在雨天。她想去到一个雨雾很多的地方。

    她准备这些的时候没有告诉任何人,她从来都不喜欢提前宣扬,她永远都是先去做,成功了通知别人。她依然努力工作,尽情享乐,得闲就去社交,没有他在的社交。

    他像从前一样经过,给她发消息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饭,他想感谢她的某一个朋友给了他一份不错的实习工作。她说:不了啊,今天好忙。其实她没忙任何事,她正在家里给自己做脚指甲,五根脚趾被撑开晾着,每一个指甲上都有不同的鲜亮颜色,她给自己涂了彩虹指甲。

    他的消息过了很久才又来:好的。那回见。

    她回他:回见。

    回见,其实是不想再见。她要远行了,要摒弃一切杂念。当她终于宣布这个消息时,她看到别人满脸惊讶,这让她颇感得意,大笑着说:我就知道!我就喜欢你们为我惊讶!

    她也告诉了他这个消息,但他没有回复她。他可能没有当真,又或者觉得这跟他关系不大。这两年多时间里,他们两个好像一直这样,不远不近,有时比朋友近一点,有时,比朋友远一点。

    不重要了。

    她窝在家里打包行李,一会儿接一个电话,除了朋友的祝福,还有父母的刨根问底。父亲李润凯干脆说:你就没想过吗?爸爸妈妈年纪越来越大?母亲何韵则抹眼泪:琳琳呀,你呀,你…

    她安慰了爸爸安慰妈妈,并向他们保证她会照顾好自己。还跟他们保证她每年圣诞节都会回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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