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狼孩回来了: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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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林静秋点点头,“这会儿在火车上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格日乐他们去部队也两年了,也不知道性子有没有稳重些。”

    吉雅赛音不抱希望,“别闯祸就行。”

    *

    “老规矩,抓嘎拉哈,输了的喝水,两小时内不准上厕所!”格日乐打水回来,眼角泛红,明显亢奋过头。

    林一杨躺在下铺打盹呢,听到格日乐说话,睁开眼瞅他手里的军水壶,“玩就玩,一壶水嘛,十七八岁肾正好,我还憋不了两小时?”

    “唉,不是一壶水,是一盆水!”格日乐将水壶丢自己铺位上,从身后端出一个洗脸瓷盆,是他刚从乘务员那边借来的。

    “不是吧!格日乐!”林一杨坐起来,脖子伸得老长,好大一瓷盆不说,还装得满满当当,而且开水,冒烟呢,“你烫过年猪!”

    “又没让你马上喝,不还得玩好久嘛,”格日乐将瓷盆从过道上端进他们睡的卧铺隔间,转身大马金刀地坐到林一杨对面,挑着眉说,“还是说你打算不战而降?现在就喝。”

    “想得美,谁输谁赢还不一定。”林一杨脱了身上的军大衣,拿出气势来。

    格日乐从行囊最里面的包里拿出嘎拉哈,“我看你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半个小时后,决出胜负,格日乐伸出一只手,对林一杨做出邀请的动作。

    林一杨愿赌服输,端起洗脸盆开喝,格日乐这个臭不要脸的,舒舒服服地靠在床位上监督他:“唉,别漏啊,漏一滴罚一壶。”

    林一杨赶紧把嘴巴贴紧一些,咕噜咕噜,一滴不敢漏地喝了大半盆,感觉肚子已经成水库了,停下来歇会儿,格日乐催他,林一杨气得要死,抄起床边的一只鞋怒砸过去。

    格日乐侧头躲开的同时,精准地抓住那只皮鞋,看了眼,“啧~擦这么亮,回去吃酒还是结婚?”

    “亮什么亮?我穿的又不是皮鞋……”话说一半,林一杨停下来,瞧完自己又瞧格日乐的脚,他们谁也没脱鞋子。

    而这个隔间不是只有他们两人吗?

    他脚边还有一只擦得锃亮的黑皮鞋,是谁的?

    第54章 第54章

    格日乐吸吸鼻子,这熟悉的味道!

    在心里骂了声娘,一惊一乍地从下铺弹起。

    太激动,脑袋狠狠地撞了一下,他也顾不得疼,龇牙咧嘴地站起身,扒着上铺的床栏,脖子伸得老长地瞅了眼。

    男人正仰躺着睡觉,一条腿压在另一条膝盖上,因为太长,微微弯曲,显得有些憋屈,两只手交叉地枕在脑后,脸上盖一顶白色的海军帽,帽檐上的五角星闪闪发亮。

    他的脸很小,海军帽挡得严严实实,即便如此,格日乐还是一眼认出简文笙。

    遥想两年前,格日乐通过考核,去到琼州岛海军新兵训练营,在那里他见到了作为教官的简文笙。

    虽然不熟络,但十年前也算打过两次照面,加上大舅舅和他爷爷的关系,按辈分,简文笙还得随林一杨叫他一声表叔。

    格日乐就天真地以为简文笙多少会关照他和林一杨,谁想这货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就像看他们不顺眼似的,尤其是对他,毫不夸张地说是有意为难,每天往死里操练他。

    而格日乐也是吃软不吃硬的主儿,不蒸馒头争口气,处处跟简文笙较劲,他喊他往东,他绝对往西。

    从那时起,两人的梁子就结下了。

    “简团您睡着了吗?”林一杨和格日乐不同,他对简文笙只有崇拜,遥想第一天新兵训练完,他们所有人都累垮了,东倒西歪瘫在地上,简文笙训斥没有当兵样子,便有人不服气叫板,说他站着说话不腰疼。

    简文笙二话不说,两个小时完成了他们一天的训练量,结束后军姿依旧站得笔挺标准,大气不带喘一下。

    当时林一杨看简文笙都在发光,在那之前,“英雄”对他来说只是两个字,简文笙是他心目中的第一个英雄。

    格日乐最瞧不得林一杨每次见到简文笙那狗腿样,哪怕对方放个屁,他都会毫无底线地捧场,说香死了。

    格日乐不知道说了林一杨多少回,那天简文笙明明就是臭显摆,给他们新兵蛋子立官威。

    偏偏林一杨入了魔,一个字听不进去。

    格日乐把简文笙的臭鞋子扔向林一杨。

    林一杨眼疾手快,两只手恭敬地接住后,闻了一下,虽然没说话,但看他享受的表情,格日乐白眼翻到了后脑勺。

    “简团您不是出任务去了吗?怎么也在火车上?广州首发站也没看到你啊?难道是刚刚我打盹……”林一杨絮絮叨叨和简文笙攀谈,要不是小时候认识,两家就住在隔壁,他恨不得把人族谱问出来。

    简文笙不嫌吵,格日乐脑袋嗡嗡,像隔间里飞进来了一只大头苍蝇,实在忍不了,插话:“赶紧把剩下的水喝了。”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林一杨感觉肚子要爆炸了,抱起简文笙的一只皮鞋,跑得比兔子还快,“回来再喝。”

    “林一杨,说好两小时不能上厕所!”格日乐来不及拦人,朝他大喊,林一杨装作没听见,百米冲刺地溜了。

    “再过两天十八了,还是这么幼稚。”低沉沙哑的男声从头顶的上铺飘下来,格日乐嘴角抽搐了两下,不服气地回了一句:“你才幼稚!你全家都幼稚!”

    “呵~”短暂的一声嗤笑后,简文笙再无动静。

    格日乐有种一拳揍在棉花里的无力感,他又站起身和简文笙强调道:“我不幼稚,你才幼稚!你全家都幼稚!”

    简文笙稳如泰山,没搭理他。

    “还装睡!”格日乐拿走盖在简文笙脸上的海军帽,其实他一开始就想揭开这顶帽子了。

    从小到大,格日乐并不在意自己的外貌,也可能是因为所有人见了他,都会夸一句好看,便习以为常了。

    哪怕后面入了海军,他还是他们那批新兵里最好看的一个,虽然在草原上晒得黑了点,但五官随了他阿布,长得极其周正。

    然而,简文笙比他长得还要周正,一身正气,人人都说他是天生当军人的料子,最让格日乐接受不了的一点,他在草原上晒太阳,简文笙在海上晒太阳,紫外线都强,凭什么那张脸比他白那么多嫩那么多。

    还一点不娘。

    一米八五的大个子,不光身高还腿长,宽肩窄腰,穿衣服显瘦,脱完后一身腱子肉,比草原上最擅跑的黄羊肉更线条分明。

    格日乐不是盲目攀比之人,但对简文笙就是不服气,于是,这两年一直在偷偷地擦雪花膏。

    皮肤终于养回来一些,加上他留在了边岸部队,不像林一杨和简文笙在海上部队,时常出任务漂在海上。

    林一杨这两年就晒黑了好多,每次碰面,他像小时候那样飞奔地扑向他,格日乐都仿佛看见了一只大黑耗子。

    简文笙出海比林一杨还要勤,肯定更是一只特大黑耗子。

    格日乐带着几分期许,在看到简文笙的脸后,眼里顿时没了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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