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乱终弃怪物以后: 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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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所为跟狗没什么区别!

    ——首先,馋嘴, 见肉就咬, 见骨头就啃。

    其次, 贪心,一旦被咬住了,不让他吃饱了,绝对不松嘴。

    还有,粘人,喜欢带着一嘴的血蹭他的脸,不把他蹭的面红耳赤绝不会心满意足地离开。

    他以前养过一只流浪狗,虽说物种不同, 他们两个的德性几乎一模一样!

    白天缠着他还勉强能应付, 毕竟他还要去给他做饭洗碗, 他最怕的是晚上。

    晚上简直是噩梦连连,就没消停过。

    他又困又不舒服,明匪玉却精神抖擞, 边轻声喊着他的名字,在他脸上这边亲一下, 那边蹭一下,被子里的手也不安分,到处乱摸, 腿也要勾着他,半个身体附在他身上。

    耳朵被热气吹的整夜整夜的滴血, 连额头上凸出的血管里都流淌着另一个人的气息, 那种让人头昏的香味。

    他病全好了之后, 明匪玉就更加没有忌惮了。

    他一开始会反抗,基本没用。

    实在受不了,也想过再去吹点风把自己搞病,不过没几天还是妥协了。

    明匪玉生长于万顷大山中,有些事情他做起来毫不避讳,甚至是大胆,热情的让人脸上辣辣的,给他戴枚戒指就能兴奋成这样,等成了亲,还不知道要怎么疯。

    正常的人类社会里,只要没正式结婚领证,害羞的小情侣接个吻都要避着人,但在大山里,在活死人族里,只要两个人看对眼了,彼此都愿意,可以直接做到最后一步,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羞耻。

    他觉得目前和明匪玉还在试着谈恋爱的阶段,要矜持含蓄点,牵个小手已经很足够了,但明匪玉不这么觉得。

    他的脑回路非常直白却又很有道理。

    他想,你既然给我戴上了戒指,又答应和我过下去,那就是接纳了我,愿意和我在一起,我要抱你亲你不都是正常不过的求爱吗?我喜欢你,也想让你同样程度的爱我,所以黏着你,亲吻你,增进感情,有什么错吗?谁家浓情蜜意的小情人还要分被窝睡?!

    谢知归被他的观点惊的哑口无言。

    是、是……话是没错,有点道理,但是、但是……

    谢知归头疼,知道和他说不通。

    这就好比,家养的博美干净漂亮又懂礼貌,野外的狼不懂规矩、只服从野性本能,小狗要怎么和大狼说,没有经过主人的允许,它们不能滚一块玩,这要是被发现抓了起来,是要送宠物医院嘎了的。

    就算说了,你看他会听吗?一只在认真地拍爪子讲道理,另一只只会嗷嗷点头,好像听懂了,其实是左耳进右耳出,然后照样扑上来乱咬。

    ……讲不明白的,根本讲不明白。

    谢知归只能做出生气的样子警告明匪玉别太过分,否则他就把他戴戒指的那根指头剁了。

    目前明匪玉还能拿捏好分寸,但如果不小心激怒了他,谢知归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

    随明匪玉怎么亲怎么摸吧,只要不太过了,他闭上眼睛就睡,权当是有人在给他做全身按摩,尽量忽视,忽视不了就不断暗示自己,别和一只发疯的狗计较。

    这么一想,身上不舒坦,但心理上舒坦了点。

    但他还是嫌弃,贴这么近也不嫌热,一晚上要出一身的汗,黏腻腻的,澡都白洗了。

    好在很快,他找到了一个可以让明匪玉不粘着他的绝妙办法。

    那天晚上,明匪玉先洗好了,穿了件单薄的衣服侧躺在床上等谢知归回来,还烫了壶酒,寻思要等会怎么哄他喝下去。

    谢知归警惕性高,因为他酒品不好,一杯下去就倒了,他醉了之后会变得很粘人,粘在身上扒都扒不下去。

    但对明匪玉来说,巴不得他能主动靠上来,粘人是好事,妙事。

    谢知归一向磨蹭,但这次格外磨蹭,等的他以为他是不是在黑灯瞎火中滑倒了,刚要穿好鞋子下去看看,谢知归抱着用衣服包鼓鼓的东西回来了。

    谢知归踏入门槛,转身关好大门,回头对上明匪玉炽热急切的目光,顺着往下只看了一眼他大咧咧敞开的衣领,不敢再看第二眼,脸上还没红,但已经能感觉到烫了。

    大片苍白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好像是故意露出来给他看的,知道他有着人类的矜持,逗他脸红心跳。

    说错了,不是好像,分明就是!

    “过来。”明匪玉招招手,把渴求的意图写在眼睛里。

    谢知归硬着头皮挪动步子。

    他以前也不是没和朋友们坦诚相见过,但那还是幼儿园的事了,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豆丁哪里知道羞耻是什么东西,后来长大了,因为性格疏离,兄弟之间顶多勾个肩搭个背,其他的,他就做不到了,毕竟不亲。

    明匪玉知道他这一点,既然谢知归不肯主动坦诚,那就他来主动,侵入他的安全圈,并且不容他抗拒。

    谢知归能明显感觉到,他每进一步,明匪玉的眼神就会变一次,变得更深,更热。

    几步路被他走出了几百里路的艰难。

    来到床边,明匪玉牵起他的手,他刚洗完澡,身上还是湿的,热气还没散去,皮肤上挂着水珠,而且由于血流加快毛孔扩张,人的肌肤会出于芙蓉出水般的最好状态,手背摸起来滑腻如玉,细嫩如豆腐,尤其他皮肤白,和红色最相配。

    明匪玉格外钟爱在上面留下一个红色的牙印,作为他来过的印记,又漂亮又暧昧,别人一看就知道,谢知归床上有人了。

    ……是一个迷恋他,渴望他,又很贪心小气,攻击性很强的人。

    虽然谢知归会拧眉头表达无奈,但这样无声震慑住潜在的情敌,让他们别再惦记不该惦记的人。

    明匪玉按照惯例,迫不及待低下头吻了他的手背,先来温柔的安抚,然后露出了锐利獠牙,对准了最柔软的一块地方。

    谢知归稍微一低头就能把他胸膛看个清清楚楚,比刚才还刺眼,看的他额角青筋直跳。

    “等一下!”他还是没忍住出声。

    明匪玉:“嗯?”

    “说了多少次了,把衣服穿好?”

    语气里颇为无奈。

    明匪玉摆无所谓的态度:“反正都要脱,穿不好穿好有什么关系?”

    “被别人看到了怎么办?!”

    “放心,这里只有我和你,没有不长眼的来打扰我们,况且……”明匪玉含笑在他手上亲了下,说道:“就是给你看。”

    他看着谢知归几欲崩塌的冷静,加上了最后一把火:“喜欢吗?”

    谢知归不能再骗自己了,这就是明晃晃的蓄意引诱!

    他神情不可抑制地变了,脸颊上霎时飞上一抹红色,耳朵尖又被气的充血,像一滴摇摇欲坠的红豆子,捏一捏就碎了。

    ——明匪玉就是个混蛋,脑子里成天就想着那点事,简直、简直……

    那些乱七八糟的话,他是怎么脸不红心不跳说出口的!明天、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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