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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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在肩膀上晕开,高誓只觉心脏酸涩难言,眼尾也跟着湿润。

    理智与感情像是被分割成了两部分,理智在分析着,看应道长的反应,他或许也与自己做了相同的梦,或许他们前世真的有缘,但感情却在呼喊、在狂欢、在流泪,不知是为了什么。

    或许是梦境耗费了太多体力,高誓闭上眼睛,沉沉睡去,应不解从他怀里钻出,眼尾微红。

    他伸手,轻轻擦去高誓眼角的一滴泪,而后将之抱进怀里。

    他低低地唤着高誓的名字,像是欢喜地不知如何是好,反而不敢动作,唯恐惊飞了指尖的蝴蝶,最终只在发心,落下轻轻一吻。

    ……

    临近期末,高顾笙也开始了自习室和宿舍之间的来回往返。

    自从温凉进去之后,学生会会长的位置就空了出来,云知意这个副会长以压倒性的优势担任会长之位,学生会任务不少,云知意两头跑,偶尔有顾不上看高顾笙的时候,高顾笙周围就会人满为患。

    高顾笙觉得,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己的吸引力好像越来越大了。

    其实高顾笙对自己的情况有点担心,即使是应道长说了并无大碍,他还是担心,倒不是担心自己帅到罪无可赦,引起交通堵塞,主要是怕再发生像上次那样,差点失控的情况。

    莫名他觉得,如果真的失控了,结果会很可怕。

    他妈的,难道老子有第二人格?

    高顾笙苦恼地挠挠头。

    但当时的事情他记得很清楚,他隐隐知道,与温炎对峙的时候,与其说是失控,不如说是在危机下被激发了本能——属于自保或是狩猎的生存本能。

    高顾笙感受到这个念头之后,连夜爬上网站去搜,“什么物种会把别人当狗”,搜出来“女王”“资本家”“路灯”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关键词,还误入了奇奇怪怪的网站,小脸通黄地出来,差点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我总不能是吸人精气的狐狸精吧?

    那我爹是什么?老狐狸精?

    噫——怎么听上去在骂人。

    高顾笙在心里叹着气,习惯性走到了第一排的边缘处坐定,丰富的经验告诉他,坐在后排容易增加受害的几率。

    他翻开课本,对四面八方的视线已经习以为常,很快就读了进去。

    高顾笙:在这冰冷的世界,唯有课本能带给我一丝温暖。

    直到下课铃声响起,高顾笙才抬起了头,他舒展了一下腰肢,熟练地拒绝了几个同学的搭讪,快步走出教室。

    然而这时,跟在他身边的保镖现身,在他耳畔低声道,“小少爷,有个人一直在看你,不是学校的学生。”

    高顾笙接过相机,上面的照片异常清晰,简直像是直接怼着脸拍的,高顾笙接过相机,一时不知道是该夸赞保镖们的偷拍技术越来越到位了,还是该向老爸恭喜,离他实现科技帝国的梦想又进一步。

    相机上的人带着口罩和线帽,只露出一双眼睛,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

    确实可疑,在教室里带什么帽子。

    高顾笙觉得奇怪,干脆地把照片发给了自家老爸,高誓低头一看——霍!熟人。

    这不是归焰吗?

    他不是正和白酩月打得火热吗?怎么来这里了?

    高誓皱皱眉头,转头看向冉秋,扬声问道,“秋子,之前我让你找的,在半年前发生、与交通事故有关、造成伤亡的案件,整理出来了吗?”

    冉秋比了个OK的手势,“完事儿了老大!符合条件的一共三百多起,都在这里了。”

    “辛苦了。”

    高誓俯下身,浏览着文档。

    “嘿嘿,说什么辛苦不辛苦的,老大心疼我,过几天的康复训练下手轻点呗?”

    冉秋像只可怜巴巴的狗子似的看着高誓,他的石膏再过几天就该拆了,虽然他一直喊着要勤加锻炼,洗清耻辱,但一想到是队长亲自训练,就觉得腿有点哆嗦。

    高誓似笑非笑,“放心,为了感谢你帮我整理文档,我会好、好、训、练你,帮你洗清耻辱的。”

    出任务追捕艳鬼,五出,五归,一伤。

    受伤原因:在追捕过程中,左脚拌右脚,平地摔导致腿部骨折。

    冉秋就是这个左脚拌右脚的倒霉蛋。

    冉秋看着队长阴恻恻的笑容,吓得连忙转移话题,“队长,你要这些文档有什么用啊?”

    高誓看着屏幕,目光微动,“或许能把某些法外狂徒,追捕归案呢?”

    光标停住。

    ——找到了。

    ***

    归焰猛地从床上坐起,他剧烈喘息着,环视四周,是熟悉的房间。

    身边微凉,只有他一个人生活的痕迹。

    他一边单手撑着额头,缓缓平复呼吸,一边快速打开手机文件。

    填上重重密码,终于打开。

    图库。

    这里有上百张照片,全都是高顾笙。

    他像是在沙漠中长途跋涉的人,终于遇到了绿洲似的,手指微微打着颤,不断地翻阅着一张张照片,直到终于平静。

    “高顾笙……”

    梦境中的场景再次浮现,眉眼惊艳的少年看着他,全神贯注,好像他是他的救赎。

    不,他本来就是他的救赎。

    是他将高顾笙从雨夜捡回家,是他养好了高顾笙的嗓子,从嘶哑恢复原本的清亮,也是他一字一句地念着法语情诗,给他一场在午后窗台上,散发着百合香气的梦。

    可是理智又将他拉扯回现实。

    他的阿月,是蜷缩在雨夜无人认领的流浪小狗,是无人赏识的美玉,是任他索求的爱宠,是全心全意爱着他、就算被他挖肾夺眼、也只是流着泪为自己辩解的信徒。

    他在被丢弃前,充满哀求的眼睛,像被雨水洗过的玻璃珠,专注地祈求他的爱意。

    高家的小少爷高顾笙,是加冰可乐的第一口,是蛮横地夺走所有人目光的朝阳,是留不住的火烧云,也是无人能捉住的极光。

    归焰狂,但他有自知之明。

    高家与归家差距极大,就算是他认真追求,高家都不一定会同意,更不要说像梦中一样,将高顾笙变作自己怀中的囚宠。

    可是,他,本来就该是他的……

    归焰死死按住剧烈跳动的太阳穴,压住越发剧烈的疼痛。

    不甘与懊恼在心中升腾,有什么在叫嚣着,呼唤着。

    阿月。

    那是他为少年取的爱称。

    也是为那少年加上的枷锁。?

    第93章

    闹钟响起, 备注是“和酩月一起去游乐园”。

    是了。

    原本他与白酩月约好,是要去游乐园的。

    白酩月的名字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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