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玫瑰: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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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低哑,叫盛雪兰:“母亲。”

    愣了一下,盛雪兰连忙抬头,带着得体笑容看他。

    她这大儿子可真是一表人才,白衬衫黑西装,长腿修长笔直,贵公子气质,配着那张脸,把场内姑娘的目光都吸引过去了。

    只是那双多情的桃花眼,看人没什么温度,看她也是一样,真心假意一眼便知。

    可她仍是得体地手搭胸前,微笑着看他慢条斯理下楼梯,慢条斯理牵着身后姑娘走过来。

    目光触及姜听玫和她穿的那白色礼裙时,盛雪兰脸色变了变,笑容里有难堪意味,却仍旧是仰着脖子骄傲无比。

    凌莎顺着声音方向看过去,一眼见到那巨大水晶灯光下,矜贵冷淡模样的男人。

    气质清冷,一双迷人迷心桃花眼不见一丝多情意味,禁欲。

    是她未来的哥哥。

    唇角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凌莎举着酒杯,眼神一直落他身上。

    身旁母亲林秋月见她目光一动不动,知道这是引起她女儿注意了,垂手在见不到人的地方碰了碰她腰,示意她收敛。

    凌莎垂了垂眼,笑笑:“母亲,您何必担心,他身后不是跟着一个,这里也等着一个吗?”

    黄莺莺一手紧握着手腕,看着纪忘舟走过来,眼里都盈着泪光。

    而姜听玫在他身后被他护得严实,从那边看过来,只看得见她身上价值不菲的白色礼裙。

    林秋月见他身后姑娘的裙子,用料讲究,款式也是最新的,可配那裙子的小白鞋,价格层次却并不相配,她有点好奇了。

    是什么样的姑娘,能让传闻中纪家修佛的大少这样护着。

    盛雪兰脸色有些苍白,语气却仍温婉:“忘舟来了啊。”

    她笑笑,语气却是掩不了的高傲:“不过不属于这里的人,就没必要带来给母亲瞧了。”她显然是说的姜听玫。

    停了脚步,松了牵他的手,她想往回走,不想在这难堪,却被纪忘舟扣住手,他不松开。

    微低头,他安抚而温柔地看了她一眼,“陪我?”

    泄了气,姜听玫点点头,耳朵耳骨连着脖子却早都红了。

    盛雪兰见纪忘舟仍是不松开那姑娘的手,脸上现出愠怒神色,叫身旁黄莺莺:“莺莺,你去带大少过来。”

    黄莺莺怯怯懦懦地走过去,站在纪忘舟面前,轻轻叫了声:“忘舟哥哥。”

    一听这一声,姜听玫觉得好像有一万根刺在扎,难受得厉害,又想挣开手离开。

    却看见,于曼莎不知道从哪端了一整杯红酒,趁他们不注意,几步走上前,走到纪凌阳和凌莎面前,骂了句纪凌阳,“渣男。”

    随后把那一整杯红酒都泼到凌莎身上去了,连着头发脸上也沾了不少。

    于曼莎眼底发红,笑得有些疯狂,对着凌莎大吼:“贱女人!”

    “我祝你们一辈子蹉跎怨恨到老!”

    凌莎刚刚没注意,等回过神来看着自己被泼的满身红酒,伸手摸了把脸上的酒水,不怒反笑,反手就要去掌她耳光,冷笑:“你是哪来的小丑?”

    林秋月拉住她了,她温温柔柔地笑着,走到于曼莎面前,抬手从右到左,啪啪响亮两声给了她两耳光。

    “我们凌家的女儿,是你能欺负的吗?”女人生起气来,那张年轻时就绝色的脸庞,虽然因为岁月的蹉跎有了皱纹,但仍端庄美丽,此刻脸上的怒色也如划开镜面的水纹一样,一点一点散开,透着丝危险与不可置疑的威严。

    “擦干。”她淡淡道,眼神里面却是锋利。

    于曼莎被扇得两个耳朵嗡嗡作响,火辣辣地疼,一手不可置信地捂着脸,抬头看她们,哭哑着嗓音问:“凭什么?”

    林秋月冷了她眼,“凭你配不上。”

    盛雪兰在旁边都有片刻的失神,凌家果然是凌厉风格,惹不得。

    此刻看于曼莎的眼神也是厌恶和看不起,,终究是拿不上台面的跳梁小丑。

    那看不起的高傲眼神,就和当初看姜听玫的眼神一模一样。

    她叫了保安,“来人,把这位不清醒的于小姐请出去。”

    于曼莎还想挣扎,流着泪对盛雪兰哭道:“伯母,你选我,你选我,你选我啊,选我我可以把我们家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支持凌阳……”

    她哭得梨花带雨,满脸绝望,头发也不再整齐,乱糟糟的一团,两张脸肿得老高,像个乞丐,摇尾乞怜。

    于曼莎嫌弃地皱了皱眉,催促保安:“还不快来?于小姐不清醒!”

    原本在宴会门口巡逻的保安,连忙小跑着过来,两人合力把于曼莎几乎是押了出去。

    于曼莎哭声尖利,很是凄惨。

    姜听玫侧了侧身,看见她现在的下场模样,却并没有觉得很痛快,她只觉得冷。这样的豪门,权利利益至上,没有半分人情冷暖可言。

    那这二十多年来,纪忘舟又是怎样熬过来的?还是他始终这样,冷漠旁观,丝毫情绪不露,将自己的心上锁。

    垂眼,见他们交握的手,手中力气紧了分,她想告诉他她在,她想自己也能给他力量。

    黄莺莺杵在纪忘舟面前,身形瘦弱,像根断了一截的麻杆,柔柔弱弱的,也娇滴滴的,抬头,她又喊了声:“忘舟哥哥。”

    “阿姨让我们过去。”

    盛雪兰这会正忙着给林秋月道歉,让下人好好擦拭凌莎头发上礼服上,脸上残留的酒水。

    “实在是对不起亲家,我也没想到这于小姐现在这么疯了,我们很早之前就没交集了,谁知道她能记到现在。”

    “凌阳过来,好好给凌小姐道个歉。”

    纪凌阳听话走过来,站在凌莎面前,挺诚恳地开口:“对不起莎莎,我刚刚没有注意到她。”

    凌莎面上没显,心里却在想你是没注意到她,只不过是在人家来的时候向后退了三米远。

    她笑笑,大度回:“没事,我不会介意这些。”

    纪凌阳松了口气,刚于曼莎冲上来的时候他都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就躲后面去了,他想他可能现在得了怕疯女人综合征,不过就是要了命了,他还命里专招疯女人一样。

    一个说不爱她就去死,一个说不和她在一起就祝他永远和别人互相折磨到老。

    “那凌阳还不送莎莎去接待室换件礼服?”白色礼服沾了红酒,此刻色调晕得东一块西一块,这件漂亮艺术品镶着暗闪钻石的礼服是彻底废了。

    纪凌阳连忙回:“好的,母亲。”

    凌莎一手自然地搭上林秋月的手臂,亲昵地叫了声:“妈妈,您也陪我去吧。”

    唇角微弯,林秋月笑笑,回:“好。”

    她年轻是便是大美人,现在也仍漂亮,在一众同年的女人里气质清贵,温柔大气。

    她一笑,便是韵味。

    热闹唏嘘快要散场,盛雪兰坐主座抬眼看她那大儿子还杵在那人群中和黄莺莺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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