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千秋,长乐无极: 1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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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不过也正常,古代人对这个时代和人情的了解不会比她这个现代人少。

    檀华咬了一口糖葫芦,咬碎清脆甘甜的糖衣,嚼碎酸甜的山楂,微酸的汁水在舌尖化开,耳边能听见自己咀嚼的声音。

    想了想,檀华对齐璟说道:“这段时间,有一些见过我的男子有些关于我和你的误解,你是不是都知道?”

    齐璟提在手中的灯笼八面流转,他说:“起先是不知道的。”

    后来次数多了就知道了。

    “什么时候知道的?”

    檀华心里没什么意外,就算是笨蛋也不太可能一直都不是笨蛋,更何况齐璟不是笨蛋。

    他说:“大概是在楚小将军之时。”

    檀华回想一下,楚小将军是萧恒安排给她的第三个相看的对象,一个比她小一岁的小将军,一看就是个心高气傲的人,态度不讨厌,但对方看见她把冷冰冰的雪球放在齐璟手中,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听人说,楚小将军和兄弟打了一架,双双挂彩,不能出门。

    萧恒评价这个楚小将军有些好斗,看着就有些不喜欢的样子了。

    当时檀华在看鱼缸里长大一些的金鱼,她心里觉得有些好笑。

    至此那次相看就算是结束了。

    后面还有一些人,大多数时候都不用叫齐璟露面,只需要她似是而非的说上两句,那些人就会想出一本故事来。

    思路回到现在,天上的烟花还在放,有的行人在往天上看,有的则是寻常看地。

    齐璟说:“后面着意观察了一些人,也就确定了。”

    檀华说:“你没有来找过我。”她又看了看齐璟,下了个结论,说道:“你现在还来找我,就不怕……”

    都说当官员的人爱惜羽毛,尤其是齐璟这种前途无量的高官。

    他们找到一家小店,各自要了一碗汤圆,坐下说话。

    齐璟说:“适才说起猜谜,我没说过,元宵夜的这些谜题,每一年变化都不大,十几年前和今年区别也不大。”

    这个话题听起来是风马牛不相及。

    “这些谜题,大约十几年前,我就猜过了,许多题目,纵使不记得了,看着也是眼熟,而向您这样青春年少的女孩子,眼熟的大约有个十之一二。”

    有一件事,齐璟不愿意说得太明显,话出口便是一道双刃剑,一面刀锋割伤自己,一面刀锋对着自己。

    与她这样的年龄相比,他已经不算年轻了,大约也是不如那些年轻人可爱。

    齐璟笑了笑,到底如实说道:“人生七十古来稀,我今年三十有余,便是能活七十岁,寿数也已然过半。您这样年轻的女孩子,恰似早春之华,桃李灼灼,我与之相比,不堪已甚。”

    齐璟从没想过有人会在自己三十多岁的时候说要服老,这个人还是自己,光阴如水,白驹过隙,一切都在倏忽之间。

    他看近在眼前的檀华,却觉得她实在年轻得可爱。

    檀华说:“最近我一直拿你当我的挡箭牌……”檀华戳破一个汤圆,黑芝麻馅流出来。

    一时之间,她不知道是该道谢还是应该道歉,看着齐璟,心里一时之间天人交战。

    说是有点歉意,其实并不多,在于齐璟给她的第一印象就不是十分好吧。

    齐璟笑了笑,说道:“像我这样年纪的人,能有一些用处就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第135章

    又有什么叫做用处呢?

    香香甜甜的芝麻汤圆味道中, 檀华看着面前的齐璟,罕见地感到一些费解。

    她低头吃掉一颗汤圆,檀华想到, 齐珣也好,齐璟也好, 这两兄弟初见时候总是让人有些讨厌的。

    只是齐璟要比他弟弟齐珣更加圆润内敛一些, 假如说齐璟是一颗有棱有角的石头, 齐珣就是一个被流水磨得光滑的鹅卵石。

    他会在人际交往中不着痕迹做一些试探和改变, 让两个人能好好交流,有时候檀华甚至觉得和他说话很自然, 像是和一个老朋友说话。

    齐璟说:“公主讨厌臣么?”

    假如齐璟问檀华喜不喜欢他,爱不爱他,这些问题要比讨不讨厌他更容易回答。

    回答这些问题几乎不用犹豫, 略微迟疑只为措辞。

    现在听他这样问, 檀华心里像是翻起潮水来, 她咀嚼着口中香甜软糯的汤圆,乘此体味心潮起伏。

    齐璟早已知晓檀华不喜欢四郎,阿珣年轻气盛,锋芒太过,这本不是缺点, 只是永寿公主得到过太多闪亮又可爱的东西了,她看过太多好的东西, 好的人,从未经历过疼痛的人,不会喜欢被刺伤的感觉。

    考虑婚姻大事的时候, 公主的父兄会为她在优秀的人当中挑选一个最合适的人。

    假如齐珣在这里,大约是个人选。

    至于他, 已是不敢想了。

    齐璟默默等着檀华的回答。

    檀华思绪已然明晰,她说:“我不讨厌你。”

    自从身来此世,她对皇亲贵族、世家子弟,峨冠博带的士大夫,总有些说不出的讨厌,就像是指甲里扎了一根细细的毛毛刺。

    学富五车的士子,不能让她信服,双方反而因为文化隔阂太深而生出矛盾,比如说从前那个教导檀华读书的老探花,其实对方平生也没做什么恶事,只是迂腐而已。

    皇亲贵族,如沈修明,算起来两个人是亲表兄妹,但她自小就不大喜欢这人,没什么亲近感受,沈修明小时候,但凡有个头疼脑热、惹是生非,遭殃的必然是他身边伺候笔墨的书童。

    不独独是他们讨厌,他们只是其中的典型罢了。

    ……

    虽然一直戴着眼镜,檀华尽量不偏见看人,而是敬而远之,否则也是以礼相待。

    但是现在她忽然发现,有色眼镜还在,随时都能戴起来,指缝里的那根毛毛刺不见了。

    有时候,某些人有血有肉,也没有太过讨人厌。

    心头的戾气消解了一半,做弄人的心思也就没了。

    和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做朋友,是有些麻烦的,她不缺朋友,也不喜欢麻烦。

    又过了一会儿,再次走在街上的时候,两个人变作是一个人,檀华依旧穿梭在人流当中。

    她从一个摊位上捡了个红色拨浪鼓,丢下一枚碎银给对方,再经过下一个摊位的时候,拿了一个狰狞的面具戴在脸上,卖花灯的问路过的人:“要不要买一盏花灯!”

    檀华掏出钱,“来一盏。”

    这盏灯是正好送她回家的。

    越是靠近夜里,街道上也安静了一些,只是节日的氛围还没有消散,仍然是热热闹闹的。

    行至宫门前,檀华看着守卫,只觉得人比寻常多了些,守卫也是异于寻常。

    她仍然是提着灯笼,摘掉了面具,自袖中勾出令牌,走近城门给守门的看,对方也是认得她的,略一扫令牌,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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