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但万人迷: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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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秀向他身后看去,“说书先生他在哪儿?”

    “门外。若你想听他说书,我便让他进来。”

    “快让人进来。”

    戴着帽子的说书先生进入院子。后面有人将桌椅搬进来,还端来了瓜子花生等等零嘴点心。

    叶云川准备得十分齐全。沈秀扫视放在桌面的吃食,对叶云川道:“谢谢你。”

    “别对你哥这么客气。”他扬扬眉头,让她和她爹娘都坐下,随之问,“想听什么书?”

    沈秀将将要回话时,说书先生抢先她一步,异常热情道:“姑娘想听什么书,我便能说什么书,这天底下就没有我不会说的书!”

    她笑了笑,“西游记你会说吗?”

    “西游记?这是什么书,在下未曾听说过。”

    “我随便胡诌的。你就说你最擅长说的书吧。”

    “行。”说书先生整理帽子,拿起醒木,在桌面上一敲,“话说当年……”

    说书先生醒木一方口一张,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摇头晃脑,时而扮男,时而扮女。他极擅长口技,将故事说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妙趣横生,让人不由天之入胜。

    沈秀听得入神,听到好笑之处,笑出声来,听到激动之处,鼓掌叫好。

    这是她第一次听说书先生说书。说书先生讲故事时,仿佛将所有情节画面钩织进观众的脑袋里,让人听得心潮起伏。

    原来听说书也能如此有趣,她原还以为比不上影视剧那样有趣。毕竟影视剧不仅有声,还有画面冲击。

    见沈秀听故事听得高兴,说书先生更加卖力,似乎是平生从来没有如此卖力地把故事讲得这样好听过。

    今日的说书先生,格外热情卖力。仿佛是在使劲浑身解数,讨沈秀欢心。叶云川端详说书先生,发现说书先生眼神炽热地看着沈秀,他蹙眉。

    一节故事说完,说书先生敲了一下醒木,喝水。将将喝完水,又开始说书。

    沈秀惊讶,“他不用歇息歇息?他都讲了一个半时辰了。”

    他已经连续讲了三个小时,都不带歇的。

    “通常情况下,他讲一个时辰,会歇息一刻钟。”叶云川垂睫,“今日他有些……”

    今日他有些不正常。叶云川止声。说书先生看沈秀的眼神,炽热而专注。

    这样的眼神,很刺目。叶云川拿起一个核桃,咔嚓一下捏碎,“先生,天色已晚,今日不必再讲了,你回去吧。”

    说书先生连连摆手,“也不晚,我故事还未讲完。”

    “讲了这么久,不累?”

    “不累,一点都不累,我还未讲到精彩处。”

    沈秀想着她已休息了三个小时,不能再浪费时间,她得在吃晚饭之前再练练功,把基础招式巩固扎实,于是起身,“先生还是歇息去罢。”

    “在下不累,真不累。”

    说书先生不得不收起醒木。他走到沈秀面前,“姑娘明日可还想听故事?我还没讲到精彩之处。”

    “我明日没空闲,接下来都没空先。”明日要练功,五日后休沐日她才有休息的时间。

    离开沈家院子时,说书先生目露不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沈秀把手里剩下的云片糕吃完,道:“哥,晚上在我们这里吃饭吧。”

    这时已快到做晚饭的时间。

    叶云川:“好啊。”

    沈有财连忙问:“叶公子,您想吃什么菜,我这就去买。”

    “什么都可以。伯父,您可以直接叫我名字,不用这样客气。”

    “这……”

    “您叫我云川吧。”

    咳嗽一下,沈有财应道:“好。”

    晚饭因有叶云川在,杨氏加了多两个菜。叶云川尝了一口碗里的蛋炒饭,竖起拇指,“伯母,您炒的这碎金饭,比那大酒楼里炒得还香。”

    杨氏面色一红,“哪里。”

    “我说真的。”他连连吃了好几口,证明他方才所说之言的真实性。

    杨氏笑意不止,“你若喜欢就多吃些,锅里多着呢,莫要客气。”

    叶云川吃着,忽而想起什么,“对了,秀秀,过几日,爹打算宴请亲朋好友,为你办一场认亲礼。”

    “认亲礼?”沈有财诧然。有些人家拜干亲,会举办宴席,即认亲礼。叶老爷要给秀秀办认亲礼,说明他很看重秀秀,很重视秀秀,非常给她这个干女儿面子。

    沈秀问:“什么时候?”

    “等把人全请齐了,最晚不过月底。”

    她点点头。

    将将把叶云川送走,司马烨和司马朗那边的人抵达沈家。他们带来天材地宝,参药灵药,送到沈秀面前。沈秀没要,她让他们带回去。

    第二日。沈秀下马车,抬首便看见坐在高墙上的叶云川。他坐在大门右侧的高墙上,高高的马尾映着薄金色的晨曦。

    “哥,大早上的,你坐这干什么?”她仰视他。

    “看风景。”他身体一动,直接跳下来,同她一起进大门。

    翌日早晨。叶云川又飞到高墙上,远望前方街道。

    晨风轻轻吹拂他的马尾,淡淡的曦光爬上他胜雪的白衣时,一辆马车缓缓出现在街道里。

    他看到马车后立刻将目光送到天上,佯装在欣赏风景。

    不一会儿,马车在大门前停下。

    “哥,你又在这看风景?”细柔的女声从下面传来。

    他低头,笑,“是啊。”旋即身轻如燕,飞到地面上。

    刚要与沈秀一同进大门时,大门前的道路上,一女子倏地倒地,没了动静。

    叶云川快步过去。

    倒在地上的女子,那身金黄色的罗裙金灿灿的,极具辨识度。沈秀心头一跳,去辨认女子的脸。

    女子脸贴地,瞧不见脸。但是视线触及她后脑勺上系的小铃铛后,沈秀确定,这人就是赵金金。

    她急速按住脸上的面纱,转身就往大门里走。飞速进入大门,她以最快的速度奔向练武场。到了练武场,她呼吸急促,脑子里乱起来。

    赵金金在燕州。

    书里没说过她来过燕州。她在燕州,谢扶光必定也在燕州。

    她握紧拳头,一拳砸在沙袋上。

    冷静下来后,她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练功。

    一套招式打完,叶云川才来练武场。他道:“你方才怎么走那么快,也不等等我。”

    “我、我内急。”她咳了声,“那位姑娘没事吧?”

    “她?她喝醉了不省人事,身边又没人,所以我把她带进了府里,等她醒来。”

    沈秀沉默不语。谢扶光怎会让赵金金一人醉倒在外。他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她身边,黏她黏得很么。

    想起书里谢扶光的黏人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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