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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平平无奇,但万人迷》 22-30(第13/17页)
向她颔首,抬步离去。
将将走了两步,他回转过身。沈秀以为他还有什么事要说。但他没说话,只扫视了一圈偏房。
魏朝清看了一下偏房,又看了一下天际沉沉暮霭。
烈日虽已隐去,烈日余晖残留的余热仍然很袭人。偏房位置不佳的缘故,余热映晒着偏房,使得偏房这边比府里其它地方闷热许多。
若是日头高挂时,日光直袭偏房,必定很是闷热难耐。
见魏朝清看着偏房,蹙了下眉头,沈秀心头一突,不知他怎么了。她等着魏朝清发话,但他只字未言,抱着福宝离开了这里。
魏朝清将福宝抱入它的屋舍后,吩咐下人,在东院收拾出一间屋子出来。
下人领命而去,魏朝清俯视低头吃饭食的福宝。他注视它的额头。
它的额头,方才被沈秀轻柔地抚摸过。
凝神注视福宝许久,魏朝清伸手,将掌心覆盖在它额头上。
“喵!”福宝抬起脑袋冲他叫,并不护食。他莞尔,温声道:“吃吧。”
得知自己要换个屋子住,沈秀情绪没什么波动,乖乖地收拾东西,听从命令。
魏长生倒是极极兴奋,他兴高采烈,奶声奶气,“姐姐,你现在住的房间离我的房间很近!太好啦!”
她笑笑,没说什么。
魏长生咧嘴笑着,其实他还想离她更近一些,最好是她能和他住一个院子。
然男女之间有大防,即便他还是年岁不大的小孩子,即便他还不到七岁,也不能同别的女子住一个院子。而且,他住的院子里,舅舅也住着呢。
“唉……”他瞥着腮帮叹了一声。他好想与姐姐住一个院子,最好是能住一间屋子。那么早上起来一睁眼便能看到姐姐。
想到此,他的脸突然爆红,如煮熟的大虾一般,红彤彤一片。
“长生,你怎么了?”注意到魏长生脸猝地红起来,沈秀问道。
“没、没怎么!”魏长生小胖手捂脸。
“你真没事?”
“我、姐姐我回房了!”他冲出屋子,仿若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他。
沈秀一脸莫名。她倒了一杯茶,喝下后,开始发呆。继而开始背动词变位。
背动词变位能打发时间,且她若又穿回去了,到时候不至于把学科知识都忘了个干净。
思及此,她双手合十,祈求老天,能让她穿回去。
翌日太阳高悬。沈秀远望天上的大太阳,只觉现在住的这地方在烈阳的照射下,没之前住的地方热气袭人。
屋里备置的冰块散发出的冷气扑到她身上,她舒舒服服地靠在软塌上,翻开书来。
与此同时,公主府里。侍卫进入司马烨的房间,“殿下,属下已将沈秀一家擅自离城的事查明。”
之前司马烨派人去寻沈秀父母,沈秀逃走后,派出去寻沈秀父母的人发现,沈秀一家乃擅自离城,“偷渡”出城的。
没有路引,没有允许,擅自离城,须抓入大牢,杖责一百。寻常人不会那么大胆擅自离开住地。
沈秀一家擅自离城,必有什么缘由目的。是以,司马烨派了人去查。
司马烨:“说。”
却原来,沈秀与父母离城,乃无奈之下被逼所致。
司马烨眸光锐利起来,“锦州知府公子,宋玉?”
他冷笑,“强逼民女?真是好大的胆子!”
他看向侍卫,“抓住宋玉,杀了。”
第29章
时至国子监午休下学, 魏长生跟在魏朝清后面,一面扇风一面道:“好热!好热!”
他快步飞奔进休憩室,一进屋, 便直接靠在冰盆边上。感受着冰块散发出来的冷气,他呼出一口气,“舅舅, 今日太热了,地面都快被晒化了!”
魏朝清将书放在书案上, 他看了看屋外烈日,又看看屋里的冰盆。今日酷热, 沈秀屋里的冰块必定不够用。
他走出屋外, 招来下人。吩咐完下人后,他进屋净手,准备用饭。
饭后午睡两刻钟, 他唤醒魏长生,“长生, 该起了。”
魏长生打着呵欠醒来。净面漱口, 他团坐于小书案前, 开始温习书本。他捧着书,摇了一摇脑袋, “为人者, 当一秉大公也。”
听到“一秉大公”这几个字,魏朝清拿毛笔的手一紧。
一秉大公,言论行事须全秉公心。然他违背了一秉大公的原则, 且在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违背了一秉大公的原则后, 仍在继续这样违背的行为。
他扶住额侧,自愧自责等等复杂的情绪在面上交织。
永宁殿门前。周侧妃提着食盒, 对宫人道:“殿下可在?我做了西瓜酪,送来殿下尝尝。”
宫人进殿通传。
正想沈秀想得午休难眠的司马朗拧眉,“周侧妃?她来作何?”
“侧妃娘娘说她做了西瓜酪,送过来给殿下尝尝。”
司马朗挥手,本欲不见她,直接让她走,但想到她往日里的小意温柔,他不落忍,“算了,让她进来罢。”
周侧妃莲步轻移,袅袅婷婷进殿,“殿下,今日炎热,妾身亲手做了西瓜酪,特意送来与殿下尝尝,望能助殿下消消暑气。”
她身着绫罗装点的银丝花罗裙,外罩一件金丝薄绿纱,长裙曳地,似如芙蓉般清妍的面庞上带着温柔的笑意。
她今日特意好生打扮了一番,然而司马朗看都没多看她几眼,只淡淡道:“有心了,放那儿吧。”
见他态度淡淡,也没说让她留下,周侧妃泪盈于睫,轻抓住他的手,“殿下,您都好久没来见妾身了,妾身想您了。”
司马朗快速把手抽出来,“我这不是忙得很,哪有空去见你。”
忙得很?周侧妃心里暗道,他根本就不忙。他哪里就忙了。
“殿下,今晚可还忙?可有空闲去我那里吃一顿晚膳?”
“没空闲,我很忙。”
她欲言又止,期期艾艾不离开。
司马朗心中厌烦。他从前有多喜欢她,如今就有多厌烦她。
如今他满脑子里都是沈秀,容不下任何人,仿佛有了排他性一样。
他从未如此喜欢过一位女子。他从前喜欢的那些女子,无非是喜欢她们的样貌性情或是才能。
就像喜欢一朵花一样,为了得到这朵花,他可以摘下这朵花,可以折断花枝。
但沈秀不同,沈秀这朵花,他不敢为了得到她,而摘下她,而折断花枝。他想小心地呵护她,细细用水浇灌她,不愿伤她分毫。
这大抵才是真正的男女之情。他从前的那些喜欢,不过是对物件的喜欢。直到遇到真正喜欢的人,他才惊觉醒悟。
他瞥周侧妃,“还杵在这儿做什么?要我亲自送你回去?”
察觉到他的不悦,周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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