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发户的漂亮前妻重生了: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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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也是打架的老手,头上着了一盘子,但依然没松手,躲过后就要搜楚春亭的身,不过他才低头,就见一只穿着尖头皮鞋的女士脚朝着鼻梁来了。

    这混混往左一躲,那只脚也是一甩,踢了他个头昏脑胀。

    顾培被俩混混围着,这边一拳那边一拳,但他哪有在油麻地打惯架的小混混们厉害,所以转眼已经吃了好几拳,背包也被人抢走了。

    这时候不出手是真的不行了。

    而真正的功夫,远没有电视机里打的那么花样百出。

    而且打架讲究的是快,要特别快。

    因为只有快,出手才有力,也才能制服人。

    所以顾培眼看着林白青跑过来,一声小心还没叫出来,她一边肘子在击一个混混的鬓角,脚踢出去就是另一个的鼻尖,看到被肘击退的那个又来了,这回是真怒了,抬起一脚就踢进了混混的裆。

    但刚才打楚春亭的那个混混又从后面扑上来了。

    顾培再一声小心还没喊出口,林白青蓦然转身,抬腿一脚,依然是踢裆。

    这个身材最低,年龄最大,应该是头目,而凡打架,擒贼先擒王是至理明言。

    林白青打人的时候还砸破了邻桌一只酒瓶子,此时已经抵上这混混的脖子了,把这人搡到前面,以身体护住还在地上的楚春亭,她对另外三个说:“大家讲点理吧,有话好好说。”

    见一个混混试图挟持顾培,她刀一抵,人质的脖子上血已经滋出来了。

    不说一帮混混懵了。

    顾培就跟所有头一回见林白青打架的人一样,其感觉只能用震撼形容。

    他向来在家偶尔只是扎扎马步,打打太极的妻子,细腰长腿,招式凌厉。

    只在眨眼之间,她放翻了三个混混。

    但这也解了顾培许久以来的疑惑。

    从她格外翘挺的臀,再到平坦,又肌肉紧实的小腹,她浑身的每一块肌肉都蓄着力,而当她开始巧用那些力量,她简直……顾培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因为它无法用某一个形容词去定义。

    最害怕的是董佳倩,尖叫:“Dad,枪呢,掏枪。”

    一看,才发现她爸没佩枪。

    而一个没有佩枪的警察,在这年头的港城,遇到打群架就只能装怂。

    她又尖叫着翻包:“我来报警,我打999。”

    油麻地的混混算见多识广了吧,但真没见过林白青这样的女性,关键是她出手狠吧,不急不躁,也不慌,说捅人就捅人,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几个混混暂时停了,顾培也趁机把楚春亭扶了起来,只拿了林白青的包。

    按理现在他们就可以撤了。

    但突然,在桌子上的,董佳倩的大哥大响了起来,林白青有么一瞬间的分神,混混都是打惯架的,会瞅一切可趁之机反扑,一个趁着机会眼看就要扑过来。

    林白青刀狠抵:“信不信我马上弄死他?”又厉吼:“把手举起来。”

    终于,三个混混全被镇住了。

    董佳倩也差点给吓尿了,举起了手,她呜呜两声,可怜巴巴看一眼顾培,大概在想,顾军官跟这样一个女人在一起,平常是怎么过日子的呀。

    ……

    感觉像是过了很久,但其实也就三五分仲的事儿。

    林白青一边盼着警察赶紧来,但一边看董警官低眉耷眼的,估计就算警察来了也没啥用,而正所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面对四个混混她都有点吃力,要再多几个,她肯定也得吃亏。

    这也是为什么一般情况下林白青不喜欢动手。

    打人就要惹事非,会点功夫没什么可夸耀的,它摆不平大事,还会惹麻烦。

    当然,今天麻烦已经惹了,而且她看到了,董警官把女儿的车钥匙塞到了顾培的裤兜里,那么,她只要硬拼硬,冲下楼就好了。

    但港城局势的复杂在于,且不说董佳倩个土生土长的看不懂,林白青也给弄懵了,因为就在她觉得自己能搞定时,又上楼来一拔人。

    这拔人把林白青的头皮都要弄炸了。

    她以为自己今天要一挑十,报销在这儿了。

    但形势似乎又不像,为首的是个三十多岁,戴金边眼镜的男人,朝着楚春亭走了过来,袖手躬腰:“楚老。”

    楚春亭被混混推的那一把力道很重,老爷子有点撑不住,声音也是嘶哑的:“车有吧,麻烦你了,送我们一程。”

    这男的扶过楚春亭:“车就在楼下,我来扶您吧。”

    他扶过了楚春亭,顾培去拿自己的包,仨人迅速逃离了现场。

    楼下有辆商务车在等,上了车,一路无话,已经到关口了,那人命司机停了车,又把楚春亭扶下车,依然没说什么,停在原地,看他们离开。

    ……

    一路逃也似的过了关,回到停在停车场的,顾培车上,林白青帮楚春亭把椅子调成躺倒的位置,让老爷子能舒服的躺着,这才掏出信封来交给顾培。

    还得问问顾培,今天一场又一场的乱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顾培打开信封,抽出一沓照片,还有几份指纹卡,说:“指纹应该就是张子强的,是他本人的。”

    照片是二十年前桩命案案发现场的,指纹卡应该是董警官多采集了一份。

    “董警官把照片全给你了,证物里的照片?”林白青问。

    问完她又觉得自己太白痴,证物的照片是带底片的,当时就可以洗。

    所以这一份照片,应该是董警官用底片洗给顾培的。

    而这也就意味着,所有的证据,董警官整体拷贝了一份给顾培。

    当然,去了趟港城警署,顾培对沈庆仪的案子也有了全新的认知,或者说,他总算把脉络梳理通了。

    当初救了沈庆仪的那个渣男身材高大,孔武有力,还心狠手辣,据说自从加入帮派,几个月的时间就拥有了一帮打手,俨然一个小老大了。

    他是从大陆过去的,网罗的全是偷渡而去的大陆客,他们怕被遣返,又要活命,自然穷凶极恶。

    而张子强当时混的是本地帮派,两派人要抢地盘争生意,打残事小,有些能力强的,就得弄死,以绝后患。

    所以在沈庆仪锤了那家伙后,天赐良机,本地帮的人就直接把他弄死,以绝后患了。手段就是楚春亭所猜的,用电饭煲的插线头引电,再加上铜丝。

    这也是为什么电饭锅和电线被擦的干干净净,榔头上却有很多指纹的原因。

    混帮派的人最擅长栽赃嫁祸,杀人杀的干干净净。

    顾培身上其实带着一份从情报科调来的,张子强犯罪团伙的指纹。

    他在看到电线上的指纹时,隐隐就觉得像张子强的,但是当然,他不好当着董警官的面拿出来比兑,而且早听情报科说过,现在的港城黑即是白,白即是黑,黑白不分,形势复杂。

    所以在洗照片时他就提了要求,要求董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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