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和光同尘: 27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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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白菜,喜滋滋的走进家门,迎面而来的就是父亲的铁拳。

    一边揍,一边骂——

    “你妈今天不是给了你钱?”

    “居然让人家女孩子付账?”

    “你还是个男人吗顾今安!”

    “买钢笔?”

    “吃白食?”

    “垃圾站里翻书送给人家?”

    “连两毛钱的电影票都要人家出钱?!”

    “你可真行啊!”

    顾爸痛心疾首的骂着儿子,恨不得把他塞回顾妈肚子里重造!

    诶,等等,重造?

    顾爸眯起眼睛,最近几年上山下乡活动搞得轰轰烈烈,知识青年前往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似乎已经成了很常见的一件事。

    要不,也把家里这糟心货送去?

    顾爸当天晚上就跟顾妈商量了,两人苦儿子久矣,当场一拍即合,第二天就给顾今安报名了下乡,迫不及待的想把儿子送走。

    刚巧顾今安按照惯例在街上遛弯的时候,被人高空抛物砸下的一口锅葬送了性命,顾长庚顺势成为顾今安,回家就听到了要下乡的消息。

    顾长庚:“……”

    他一时竟不知该作何表情。

    界灵暗戳戳的提醒:“主人,您现在应该反抗。”

    顾长庚:“怎么反抗?”

    界灵:“一哭二闹三上吊。”

    顾长庚:“你确定?”

    界灵:“这样符合顾今安的人设啊!”

    顾长庚怒极:“我去他XXX的人设!”

    界灵竖起大拇指:“这话有顾今安那味儿了。”

    不愧是主人,一点就通。

    顾长庚:“……”

    沉默了很久,他发出一声叹息,“这人设,我非装不可吗?”

    界灵肯定的点了点头:“非装不可!”

    顾长庚神色疲倦道:“那咱们先来分析分析顾今安这个人吧。”

    一听这个,界灵就来劲儿了,“主人,我总结了一下,要想扮演好顾今安这个人,主要要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抠门。”

    “其次,懒惰。”

    “最后,心眼多。”

    “顾今安是个道德感和责任感都不怎么高的人,他不随现在的主流思想,什么大公无私、艰苦奋斗,都跟他不沾边,他生性凉薄,做事我行我素,从来不在意别人的眼光,能享乐就绝不会吃苦。”

    “总之,主人您下乡后,少跟人打交道,别让人占便宜,能偷懒就偷懒,再没事出去晃悠几圈,顾今安的gai溜子形象就妥妥立起来了!”

    顾长庚安听完这一番分析,再次沉默良久,开口道:“我一定要当个gai溜子吗?”

    界灵理所当然道:“顾今安就是gai溜子啊。”

    顾长庚:“他就不能一朝顿悟,重新做人吗?”

    界灵嘴角抽搐,还顿悟?这又不是修行界,人生的转折点或许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但想靠顿悟重新做人,只能说有些异想天开了。

    它委婉道:“只有人生的大起大落,才能换回大彻大悟。”

    顾长庚认真思索了一下,说道:“从京市到乡村,也算是大起大落吧?”

    界灵:“算、算吧。”

    顾长庚坐直身体:“那我性格发生变化也很正常吧?”

    界灵:“应、应该?”

    顾长庚目光灼灼:“所以我不用当gai溜子了?”

    “我不……”

    界灵刚想说自己不清楚,就收到了世界意识传来的讯息,顿时苦着脸道:“不行啊,顾今安的设定一个都不能改。”

    “为何?”

    “他是反派啊!”

    顾长庚:“???”

    界灵紧张的咽了口唾沫,把主线剧情传了过去。

    顾长庚闭上眼睛,接收剧情——

    【林夕穿书了,带着属于她的空间金手指来到了《七十年代姐妹花》这本书里,成为了一个小炮灰。】

    【《七十年代姐妹花》里的女主是周金星周银星这对双胞胎,生在贫困家庭的她们,运用自己的智慧,改善生活条件,为自己寻觅良缘,最终,一人嫁给了大队长在部队里的二儿子王盛军,成为了可敬的军嫂,一人嫁给了下乡知青石磊,携手并肩参加高考,成为了清北学子。】

    【而林夕则是地主家的娇小姐,因时局变化,不得不低调下乡,奈何为人娇生惯养,根本干不了地里的活,还对住在一起的知青颐气指使,惹人厌恶,最后,被村里一个小混混糟蹋了,从此凄惨一生。】

    【林夕想到自己在故事里的结局,就心惊胆战,她不想嫁给小混混,更不想永远留在乡下,林夕决定远离女主,交好知青和大队长一家,利用自己的金手指,积累更多的资本,等到恢复高考,就离开农村。】

    【只是林夕万万没有想到,她谨慎的避开了女主,却没能避开男主……】

    顾长庚:“……”

    他睁开眼睛,似有千言万语想要说出口,最后只淡定的吐出了一个字:“6。”

    界灵:“主人您看完了?”

    “嗯。”

    “有何感想?”

    “林夕的手缝有点大。”

    “啊?”

    顾长庚嘴角抽了抽,“我大概能明白顾今安为什么会成为反派了。”

    这是七十年代,物资紧张、环境艰苦的七十年代,几乎所有东西都是限量提供,有票才能买,而林夕,仗着自己有个种植空间,竟然在黑市一次性卖出了十万斤粮食!还都是细粮!

    顾长庚几乎可以想象得到,这十万斤细粮流入市场后,会给市场带来怎样的震动。

    有了钱和粮,原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林夕底气很足,她拎着两斤肉、三斤红糖、五斤面粉、二十个鸡蛋去了大队长家,让大队长帮忙在村里招工,她要搬出知青点,自己盖一个青砖瓦房。

    林夕开出的工钱也高到离谱,一天一块钱,包三餐,餐餐有肉。

    在这个年代,有编制的工人一个月工资也才十几二十块,林夕这大方的程度,让整个生产大队都轰动了,大家无心劳作,只想给林夕盖房子。

    林夕一跃成为村里最受欢迎的人。

    房子建好了之后,林夕开始专注于开发新菜品,每天不是在做菜,就是在送菜的路上,她几乎承包了大队长家的伙食。

    大队长一家也对她赞不绝口。

    然后,王盛军休假回家,在家里看到了林夕,惊鸿一瞥就上了心。

    借着送菜还碗的由头,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在一起了。

    林夕成功取代周金星,嫁给了王盛军。

    而顾今安之所以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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