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男靠卖腐在娱乐圈爆红了: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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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微澜在热带雨林都得折腾他的唇钉,现在回到国内更是不会放过自己,脸上唇钉眉骨钉全都装饰上了。

    左边的耳朵钉了一枚浅灰色的钻石耳骨钉,脸上戴了方框墨镜,盖住了大半张脸,黑色的一大片,显得皮肤更加透亮雪白。

    好看是好看,就是肯定有点影响视力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立刻发现沈宜团快要摔了,立刻伸手去扶的。

    那身灰扑扑脏兮兮的冲锋衣也换掉了,现在一身all back内搭白色短袖,脚上踩着一双12孔硬皮漆面马丁靴,方圆鞋尖反射着既耀眼又锐利的高光。

    李微澜个子高,双腿本就匀称,修长且有力,走起路来迈着大长腿,真是赏心悦目,直接就在机场开始大杀特杀了。

    但是沈宜团明明记得这双马丁靴一买回家,兰兰试穿了一下就立刻脱下来踹了两脚,一边收拾鞋盒一边翻了个白眼:“傻逼才穿,什么烂鞋,这么磨脚,脚痛死了。”

    沈宜团越想越好奇,在拥挤的人群里偷偷踮起脚尖,问李微澜:“兰兰,你脚不痛吗?这么硬的靴子。”

    李微澜转过头,戴着墨镜,伸出指尖推了一下墨镜梁,看着沈宜团,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痛。感觉脚在流血。”

    沈宜团简直服了:“……那你还穿!”

    李微澜噘了噘嘴,把脸扭到一边去,半天才说:“好看。你不懂。”

    沈宜团:“……”

    他确实不懂此兰的脑回路。

    回到宿舍把马丁靴一脱,李微澜的后脚跟和脚背已经被磨得血肉淋漓了,一路上不知道得有多痛呢。

    沈宜团叹了一口气,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亏得兰兰能全程死装,半点都看不出来。

    沈宜团本来想帮着李微澜消毒贴创口贴的,结果李微澜说不要,他把沈宜团推进自己常用的那间浴室,让他快去洗澡睡觉倒时差,自己能处理。

    沈宜团也确实累,叮嘱了几句就洗头洗澡了。

    洗完澡出来,沈宜团发现床头放着一杯温牛奶。

    估计是兰兰帮他泡的。

    沈宜团咕噜咕噜把牛奶喝光了,杯子待会再洗,现在先躺倒在床上。

    哇,柔软的床,香香的被子,有屋顶不会漏雨的的天花板,虽然看不到月亮和星星。

    沈宜团像个完全舒展的煎饼果子一样摊开在床上,滚了几圈,又像在水里那样,双臂和双腿来回划了几下,长途飞行的疲惫随着伸懒腰的动作慢慢散去,沈宜团才心满意足地滚回到床铺中央,抱着被子,幸福地睡着了。

    好像几百年没睡过一次这么幸福的觉了。

    沈宜团依稀自己做了好多美梦,一个连着一个。

    那些美梦如同绚丽多彩的泡泡糖一样,在阳光下闪烁着美丽的光泽,许多泡泡堆在眼前,再慢慢地胀大,boom!轻轻地破掉,空气中有种甜甜的草莓味。

    好香呀。

    原来草莓味的泡泡糖这么香。

    沈宜团心满意足地从睡梦中醒过来,迷蒙中,就看见自己床边卧趴着一个人,侧脸鼻梁高挺,低垂着眼睫,手里捧着一个ipad,一支白色的笔,嘴里衔着一根褐色的玩意,有点像细长的女士香烟。

    “兰兰?”沈宜团脑袋轰了一下,抱着被子蛄蛹到李微澜身边,眯起眼睛“小孩子,你抽烟?不能抽烟。”

    李微澜的眼神回落在沈宜团身上,两个人对视一会。

    李微澜的拇指和食指捻起来,淡淡地把那枝细长物是从唇间取了下来,漫不经心地晃了晃,“只是pocky饼干而已。草莓味的。”

    “哦……”沈宜团翻了回去,盖着被子伸了个懒腰,“只是单纯的饼干而已。对不起,我刚睡醒,脑袋钝钝的。”

    沈宜团又说:“不过我在梦里闻到一阵很香的草莓味。”

    “梦见什么了?”李微澜笑了笑,“我变成草莓被你吃掉了吗?”

    沈宜团回过头来,“我才不会吃掉……。”

    “你。”沈宜团微顿道。眼神悄然躲闪。双腿往后挪了一下。

    太近了。

    距离。

    脑袋昏昏的。好像一不小心就会亲上去。

    沈宜团迟钝的神经终于开始工作,恍然间发现现在的场景有点不太好——或者说是暧昧。

    此时正是晨夜交替期间,窗外的夕阳将落未落,昏昏沉沉的光线透过厚重的窗帘折射进来,落在地上,投下几抹鎏金色的影子。

    只是这点光光影却显得微不足道。

    沈宜团柔软的床铺仍旧显得有些晦暗又朦胧,似乎在这样旖旎的灰色角落里,允许任何禁忌逾矩的事情发生,多混乱,多大逆不道都可以。

    沈宜团傻乎乎地躺着,像初生温顺又无知的羔羊,不知不觉就陷入了魔王的圈套当中,似乎只要轻轻一动,羔羊就会立刻发出隐忍又痛苦的呻吟——李微澜和沈宜团已经离得太近,李微澜投身|下来,肩膀已经完全笼罩住了沈宜团的身影。

    他完全陷入了属于李微澜的领地范围内。尽管这是属于沈宜团的卧室。尽管这是属于沈宜团的床。

    但是那又如何。

    李微澜用那种居高临下的,带着淡淡的控制和警告意味的目光,平静地注视着沈宜团。

    沈宜团慢慢地忘记了反抗,任由着兰兰俯身,距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沈宜团甚至能感受到兰兰冰冷且带着玫瑰味道的气息,一点一点地朝着他压过来,强势的气息盖在他的脸上,落在他的鼻尖,甚至要覆上他的嘴唇。

    沈宜团忍不住闭上眼睛,再往后退了一点,如同他一次次沉沦的底线一样。李微澜一步步逼近,他就只能一寸一寸地往后退。

    沈宜团气息颤抖着,轻声提醒:“唔……不能亲,说好了的。”

    李微澜似乎笑了。

    沈宜团迅速脸红。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李微澜重新咬起那根细长的pocky,上面带着甜甜的草莓味,他俯身,用沾满果酱粉红色那一头,一点一点地,一下一下地戳着沈宜团的嘴唇。

    沈宜团双唇被戳得说话带了点黏糊,仰头,露出皎洁的脖颈,表情迷茫又顺从:“干什么……”

    他以为兰兰要给他吃饼干,伸出微粉的舌尖去够,李微澜淡淡地注视着沈宜团的嘴唇,恶劣地笑了一下,衔着pocky去戳弄那截微吐出来的小舌。

    软的。

    硬的。

    沈宜团尝到饼干的触感,吓得把嘴巴闭紧,睁开眼睛,警惕又天真地盯着兰兰,低声说,“去哪里学的,你怎么学坏了……好了,不许弄我了,也不许亲我,我是你哥,知道吗。”

    李微澜不理他,依旧咬着那根细长的pocky,耐心十足地一点一点描摹着沈宜团的濡||湿且形状姣好的唇线。唇珠,嘴角边的梨涡,下唇中央积起来半掉不掉的水渍,全部都用那根硬的,粉红色的pocky饼干一一碾过,抚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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