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雨: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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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是没心情,但回去还要开一段时间,我就会有了。”

    一边止不住眼泪地这么说完,一边抓住吉霄的衣襟,跟她强调:

    “不许后悔,我们都开房了。”

    吉霄完全败北,忍不住斜过身去离女人更近些,托住她的脸:

    “你不觉得你每次提‘开房’这个词的时机都很奇怪吗?”

    被吉霄这样触碰,方知雨的难过伤心终于浅淡了些,回答她:“不觉得。”

    看着近在咫尺的女人,吉霄忍不住说:“真可惜。”

    方知雨不明白:“可惜什么?”

    吉霄盯着她,问:“真的不能接吻吗?”

    “……我想不行。”

    “亲脸也不行?”

    想到上午在床上的顺利触碰,方知雨鼓起勇气说:“可以试试……”说完又补充,“但你亲的时候碰手不要碰我额头。”

    那多简单。吉霄想。随后就吻上女人的湿润的眼角——

    她想这么做很久了。

    捧着方知雨的脸把泪湿都吻尽,一切依然进展顺利。太顺利了,让她的心完全被挠动。不仅没满足,反而想需索更多。

    “怎么办,”她轻声同眼前人商量,“我还是很想跟你接吻。”

    女人双眼红润地看着她,似乎开始思考起来。目光中有担忧,混乱……

    但还有期待。

    好像也不是完全没机会?

    这么想完,吉霄提议:

    “五秒钟。”她说,“如果五秒钟后你不说安全词,就跟我试试,怎么样?方知雨。”

    这么说完,她开始等待——

    五,四,三,二,一。

    方知雨是有犹疑,但最终也没能哭着说出“石头”两个字。

    她只是紧张地闭上眼。

    事隔两个月,终于再次吻上女人的唇。唇瓣甜软,触感温润,让吉霄一边吻,一边忍不住抓紧对方的手。

    最终还是担心方知雨发作,艰难地把握住分寸,才没把这个吻进行得很久、很深。

    意犹未尽地结束,吉霄观察对方——

    此刻,她眼前的女人显然不是在难受,而是满脸羞涩、目光炽热地看着她。

    吉霄不禁笑开。

    “你看,”她跟方知雨说,“不会死。”

    第42章 尝试

    这夜, 方知雨一边吹湿发,一边看洗手镜。

    站在镜中的赤*裸女人个头不高,但年轻饱满。在老家时做力气活上天入地, 肢体紧实有力。来宁城后坐写字间, 比那时圆润了些、白皙了些。这令她看上去更像一枚花苞,鲜润欲放、亟待吐露。娇嫩的花瓣在努力约束撑力的边界,若是被人触碰、理开, 会散发出更浓稠的馥郁。

    但方知雨看到的却不是生动与鲜活,透过镜子,她看到暗影。

    当她长到十几岁、成为半个小大人能够跟妈妈对话时,就总听方丽春说,都怪自己没读书, 才会误以为女人最好的出路是嫁个好男人:方丽春的出路在方知雨13岁的冬天, 丑陋地死在了床上。

    对那个过早毁掉幻梦、跟她又最为亲近的男人, 她应该爱,恨, 遗憾他没能活下来,还是由衷地觉得他该死……

    这些情感无论她承认哪一面, 都是地狱。

    理不出对错, 便只能煎熬,只能迁怒于别的什么:迁怒于欲望卑劣、人性肮脏, 迁怒于爱——这原本圣洁的纯白羽翼,因为父亲溅上污秽。什么浪漫、永远、誓言……都不过是掩盖腐烂的除味剂。廉价的人造物用来骗鼻子可以, 但你可别真信进去。

    方丽春曾经信的,爱情也因此一度存在于她的口中。但是后来, 她们母女一同醒悟:

    在男人留下的一大堆烂摊子面前。

    再壮美如云霞,也会跌堕。运气好的在凡尘中翻滚, 油盐茶醋,为小事撕破体面,鸡毛蒜皮;运气不好的,死成色字头上的一具裸尸。

    再后来,方丽春病重。她开始照顾妈妈,照顾一摊日渐柴弱的骨头。在方知雨眼中,跟“赤*裸”挂钩的从来不是生动与鲜活,而是猝死的肉堆,和凋零的骨架,混杂着呕吐物、排泄物……因为行乐,或者无常。

    所以,当她看向镜子,看到的不是属于26岁的润泽与丰盈,而是它来日经历衰败后必会呈现出的面貌——

    看到暗影。

    在暗影的操控下,很长一段时间,方知雨都极其鄙视爱情。那是什么狗屎,哪有妈妈、汪润、老师和白日梦重要。她的鄙视有理有据,因为现实中,确实从没有哪个男生令她见证爱的光晕。

    但友情不一样。友情是她跟少女牵手走过河岸。曾经走过,现在却不可以了。这份遗憾的浓烈和深刻不是“爱情”能比拟的,也永远不会死在床上。

    可是她再鄙视爱情,也未能绕过欲望。精神过早枯死,肉*体却如期苏醒。年岁的成长令她即使在云雾间,也曾带着强烈的恐惧与厌恶躲进被子。那么反感,却还是感到了舒服。

    很多年间,方知雨都在蒙昧中矛盾着,在被子里融化,在融化后分裂。直到看到吉霄跟女人拥吻。在夜场震耳欲聋的嚣声中,过去被通通碾碎,方知雨第一次想到一种可能。

    这种可能在后来跟吉霄相处时被验证得更加透彻:每当跟这个人亲近,她都能感觉到舒服,感觉自己在触碰极乐的裙边,感觉被吸引。

    这一次,这种舒服不仅停留在肉*体,还蔓延到精神——

    然后她后知后觉地确定了,那不是友谊。而是一路被她当成狗屎、划入禁区并一直束之高阁的东西。

    属于爱情的光晕降临在夜场门外的暗色小径上,降临在别人的拥吻中。事隔多年,她才终于看清吉霄、看清自己:

    原来,她喜欢女人。

    在经年之后还想去见一个人的理由有很多,比如遗憾,比如矛盾,比如某种再不做点什么、就要永远迷失在云雾中的强烈预感……

    比如离人的惦念。

    方丽春离开宁城后,几乎不愿谈论关于这城市的一切。除了“不知道小红的面馆顺利重开没?”“真想再吃一次她家的辣肉面。”又或者是“你和霄霄真的再没联系?”……

    理由有很多,但这份执念被加剧,一定跟她偶然撞见的光晕分不开关系。

    所以退回两个月前。站在飘落的冬雪中,总在经历失去的方知雨看着天台上的女人,不顾一切也要留住她——

    世界毁灭吧,但吉霄要活着。

    ……

    方知雨放下吹风机,深吸一口气,告诉镜中人接下来要放轻松,多尝试……

    不会死。

    就今晚,至少今晚,求死亡背过头去,别看向她,更别看向吉霄。

    这么想完,暗影消散。然后,她看到镜子里年轻饱满的女人。

    方知雨换上衣裤。推开门,踏进一个昏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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