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才是重生文大女主: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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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语文老师也提议:“给老师看看你的稿子,看有没有改进的地方?”

    林麦求之不得。

    师生两人就一起开始阅读,都是看过几十年书的人,阅读速度都非常快。

    几分钟后,两人一前一后开口:

    周老师:“林麦你这篇文章很不错啊!”

    林麦:“我觉得我的也不差啊……”

    她这篇文章是写亲情主题的,还融合了童话元素。主题鲜明,寓情故事中,读起来不复杂,却又十分动人。

    是她最精雕细琢的一篇投稿了!

    林麦和周老师,登时都陷入沉思:

    这么标准的文章,怎么就被退稿了呢?

    第24章 草台班子

    林麦和语文老师纳闷了一整个早上。

    最后放学时,周老师还特意在走廊里等着她。

    “林麦,我想来想去,觉得也许是你字写得太潦草。可能审稿人压根没看,就直接给你退稿了。”周老师很认真地道。

    林麦:?

    她愣了一瞬,心想不能是这么简单的原因吧?而且——

    林麦委屈巴巴地回:“我就是怕字太丑,还故意写得非常慢,尽量写得工整了诶。”

    语文老师:……

    她回忆刚才看到的那篇鬼画符,字丑是丑了点,但好像确实比平时工整了那么些。至少,字体终于小了,不再超出格子外。

    周英就又不确定起来。

    毕竟是儿童文学,面向全国的学生征文,审稿员看过的丑字肯定不比她这个教师少。

    “那老师再帮你想想原因。”

    周英沉吟片刻,临走时建议道:“杂志有时候也讲究题材冷热,林麦,你可以再动脑想一想,现在大家讨论得最多的是什么题材。”

    的确如此,哪怕后来自媒体短视频时代,搞创作的也都一定要“追热点”。

    林麦深以为然,点点头,跟周老师道谢说:“嗯!我再换个题材试试。”

    千禧年什么话题最热呢?

    林麦到新华书店翻阅期刊杂志,人们畅想飞进太空,开着飞船上班上学;大家反复议论“千年虫”,恐惧英特网的发展,认为年初的时间紊乱并非巧合,预言“电子人”会统治人类。

    “科幻”与“英特网”是本年度经久不衰的话题。

    科幻稿林麦已经写过,于是她这次选择了“英特网”作主题。

    她这个从互联网时代穿越而回的博主,别的可能不行,但这个绝对的手拿把掐。

    在千禧年,没有人比她更懂“英特网”!

    灵感如泉涌,林麦当晚一气呵成、挥洒自如,不到一小时就完成一篇千字短篇。

    而后,又花半小时精雕细琢,并且重新誊抄一遍。

    第二天投稿前,她还特意拿给语文老师提前审稿。

    周老师看了频频点头:“林麦,你比老师想的更有文采,这篇又好又有想象力。”

    林麦被夸得脸蛋红红,自信满满。

    语文老师把她夸成大文豪,可还是拿出亲自誊抄的稿子说:“你之前那篇也好,老师帮你抄写了一遍。这样——”

    周老师建议她:“你拿两个信封,这次把两篇稿子一起投过去。我们排除一下字迹原因,今后也好更明确方向。”

    林麦觉得很有道理,就点头照做了。

    然后,某一天。

    她就收到了两封信。

    一个信封,装着绝赞“英特网”题材的退稿,和一本《儿童文学》样刊;而另一个信封,装着两张50元,和一封稿件采纳的回信。

    被采纳的正是她先前被退回,后语文老师又为她誊抄的那篇稿子。

    杂志社的回信上,对她的文章大夸特夸,审稿人员甚至说都被她感动哭了,希望她一定要再向本社投稿。

    林麦:……

    感情还真给语文老师说中了,被退稿的原因还真就那么简单,最浅显的“丑拒”。

    两封信一起寄过去,丑的那封看不也看,直接就流水线退稿赠刊。

    一看就是打工人划水。

    亏她还觉得,千禧年万事万物都在蓬勃发展,人们一派欣欣向荣,还不会像后世的打工人那样摆烂敷衍。

    万万没想到!

    真是高估了这个时代。

    这个世界,任何时间都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真是气死她了!

    *

    林志成离婚后,很是潇洒了一阵。

    再没人管他了不说,手里还捏着10万块钱可以任意挥霍。

    离婚的头两天,他整日整夜地在外面打牌喝酒。

    累了也不回家,叫上一群麻友,直接去桑拿房洗脚按摩——他请客!

    “哟,真的是摇身一变成了林总,你一天天的不着家,不怕嫂子发飙啊?”

    这种时候,就该叼着烟,得意地来一句:“老子把那娘们踹了!”

    要多解气有多解气。

    可莫名的,林志成却还不想宣布离婚的消息。

    他只吐一口烟圈,理直气壮地说:“钱都给我管了,她还敢发飙?”

    掌控了经济权就掌握了话语权,家家户户,不外如是。

    “林哥,你是这个!”一群狐朋狗友朝他竖起大拇指,通通不疑有他。

    林志成脚翘起来,心里痛快极了。

    特别是——

    没两天,钟慧仪租临时摊卖粉的事传到他耳中。

    林志成一下觉得,这婚真是离对了!

    老婆先前闹得那么凶,又是放话不做夜市摊,又是脑壳发卡背上高额贷款买门市。

    结果呢?

    现在没钱还不是要靠摆夜市来搞钱。

    折腾那么一通,纯粹的本末倒置。

    临时摊那边位置没有主街好,老婆摆摊的收入肯定大不如从前。而且,她一个人又要接孩子,又要还贷款,还要搞装修,哪来那么多精力?

    不出三天,必然就要再想起他的好。

    林志成想到老婆吃瘪上门求自己,而自己宛如救世主点头复婚的场面,心里得意又畅快。

    他都想好该用什么语气训斥老婆了。

    想着这个,他一时也不跟狐朋狗友在外面乱混。

    毕竟,救世主总不能胡子拉碴的,还散发着烟臭味儿。

    林志成特意到王府井,从里到外的,买了两身新衣服。

    他又不想做一个完全的恶人,想了想,又叫推销员推荐了两款女装。夫妻俩都有,女儿当然也不能落下,就又去给女儿买了一套。

    转念,想起亲妈和侄子又回来住了,加上亲爹,又多买几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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