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才是重生文大女主: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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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都可以,但麦麦必须跟我,你不离婚,我也可以带麦麦远走高飞。况且,”

    她居然还能冷静地跟丈夫分析:“麦麦已经不是小孩子,她的去留,不是你我所能左右的。”

    钟慧仪并不再跟他争吵,而是平静又失望地说:“林志成,要不要好聚好散,由你决定。”

    她知道大吵大闹根本没用,只能用感情来赌,赌丈夫对自己还有最后的一丝情谊。

    林志成死盯着老婆。

    其实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开口想要女儿。也许是昨日与女儿的相处,令他有所动容;亦或,他只是被愤怒完全所支配,离婚当口,只想着要让老婆也不好过。

    两人僵持不下。

    最后林志成换了种方式,用净身出户来挟制老婆:“行。那我要全部的存款,只给你门市和麦麦。”

    万万没想到,钟慧仪竟然没有丝毫的犹豫,斩钉截铁地说:“好。”

    事已至此,离婚一事变得再无退路。

    老婆宁可净身出户背着十几二十万的贷款,都要跟他离婚,如果他还退让,那他还算是一个男人吗?

    为了一口气,林志成拉着老婆,打好了新的离婚协议,直奔民政局。

    这个年代没有冷静期一说,他们手续齐全、协议明确,双方都铁了心要离,完全具备离婚的条件。

    纠缠一辈子,最后办离婚证却只花了十几分钟。

    钟慧仪见女儿不可置信的模样,从包里拿出离婚证给她看。

    盼了一辈子的红本本啊!

    林麦屏息接过来,翻开时手微微抖。

    银字加新鲜的钢印,绝对不会有假,而且妈妈也没必要造假。

    眼泪一下冲出眼眶,林麦紧紧抱住妈妈:“妈妈,我真为你感到高兴。以后我们两个人会过得越来越好的!”

    钟慧仪弯腰,将自己靠在女儿身上。

    从民政局出来,她头重脚轻梦游似的状态,在这一终于结束,有了实感。

    她摸摸女儿的头发,问:“那麦麦呢,麦麦要分享的大好事是什么?”

    林麦从她怀里钻出来,拉开书包,亮出满当当的礼物:“锵锵——我的伙伴们听说我要当单亲了,给我众筹了满满一书包的幸福快乐!”

    女儿从书包摸出一颗柠檬糖递给她,眼睛笑得眯起来:

    “所以妈妈别怕啊,你们离婚对我来说,也未必就是坏事~”

    钟慧仪剥开糖衣送进嘴里,柠檬的酸涩刹那在舌尖迸开,但回味却是无穷甜。

    “嗯,我们以后的生活只有甜。”

    她牵起女儿的手,正式迈向新未来。

    第20章 不后悔(二更)

    回到宾馆,母女俩挤在一张床上,彼此依偎。

    林麦这时才追问妈妈,为什么爸爸忽然会同意离婚。

    她太好奇了,毕竟昨天爸爸不想离婚的心都还异常坚决。

    但妈妈只回之一笑。

    任她如何撒娇盘问,妈妈都告诉她:“这件事过程不重要,结果是好的就行。”

    林麦立刻猜到,妈妈一定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否则爸爸不会愿意放弃大好日子离婚,否则她也不会对自己如此守口如瓶。

    也许是财产被划走大块,也许赚钱的夜市摊没有了,也许……

    思及此,林麦猛地翻身面对妈妈:“妈妈妈妈,春熙路的门市给谁了?”

    日入一千的夜市摊固然可贵,但肯定是未来价值千万的春熙路门市价更高啊!

    几经周折才搞到手的香饽饽,可千万不能丢。

    林麦攥紧拳头,无敌害怕听到不喜欢的答案。

    钟慧仪见女儿紧张的小模样,怪可爱的。

    她故意卖关子:“为什么问门市不问夜市摊,门市欠债15万,咱家的夜市摊可是摇钱树。”

    ……

    她总不能说自己是重生的,知道门市才是真正的值钱货吧?

    沉吟片刻,林麦眨巴无辜的眼睛:“因为门市是妈妈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啊,付出汗水的东西才最珍贵!”

    她装得天真无邪,而钟慧仪就吃这套。

    “放心吧,妈妈多厉害,当然拿到了门市。”她搂住女儿道,“小机灵鬼快别操心了,快点睡觉。”

    得知家里最值钱的资产在妈妈手上,林麦长长地舒了口气。

    还好还好,不是最糟的结果。

    她怕追问太多,会影响妈妈的情绪,甚至让妈妈萌生出后悔的情绪,便就此打住。

    林麦亲昵地抱住妈妈说,“麦麦以后也会更努力的,晚安哦,妈妈。”

    妈妈亲一口她的额头,回应:“晚安宝贝。”-

    林麦说要努力,可不是无的放矢。

    她昨天拟好了投稿大纲,今天上课就开始书写正文了。

    作文本上就写正儿八经的“正派童话”和“少儿文学”,这一类稿子投给《儿童文学》、《童话世界》;而信签纸的,则用来编故事,投受众更广的杂志报刊。

    例如,她可以运用自己这个“未来人”的优势,编写科幻故事投稿给《科幻世界》;或者,可以拿后世的一些经典段子,去投稿《故事会》的笑话板块。

    甚至,作为阅剧无数的自媒体博主的她,还可以创作一些狗血故事,投稿到《知音》去连载!

    想象如此丰满可期,然而现实却是如此骨干。

    林麦的一腔“文豪梦”,最终腰折在“手写”这件事上。

    失去了键盘输出的便利,这个年代的稿子必须要靠纯手写,钢笔又不如后世的顺滑,再加上她字丑想规范点还得慢慢写。

    出师未捷身先死,她写了整个上午,也只写出两篇稿子……

    还好是她自认比较稳的“少年文学”,不然很容易白费功夫。

    整理好稿子,林麦才去跟周晓晴打听邮局的地址。

    这个年代网络刚开始发展,邮件投稿的方式还没普及,只有去邮局以寄信的方式投递。而周晓晴一直有在邮局定报刊杂志,她什么都知道。

    果真,小公主一听她要给《儿童文学》投稿,激动异常。

    “哇塞,那你稿子写好了吗?可以先给我看看吗?”

    “啊不行!我还是先不看了,等你刊登到《儿童文学》上我再看。”

    “好期待好期待,林麦你好厉害,以后你就是大作家林麦了!”

    周晓晴给她一顿夸,林麦也懒得谦虚,仰首挺胸地说:“嗯那。所以大作家的好朋友,你快给我指指邮局的位置,等会儿放学我就去投递。”

    “邮局就在回家的半路上,放学我们一起去吧!”周晓晴一口答应。

    这时候没有导航,蓉城的小巷子又多,有人带着肯定更好,林麦也不跟她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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