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三首歌的时间(娱乐圈): 52、第五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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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走了。”他低低的笑了两声

    “之后就是想你,为了让你看到我特地去当个明星,然后我们两个就再次遇见了。”

    两句话,两句话概括了他七年的思念。概括了他这七年所有的挣扎,痛苦和爱恋。他不希望他有过多的担心,轻描淡写的便将这七年敷衍了过去。

    但是余夕琛知道的。

    他知道他有多么痛苦,因为他也这样痛苦过。

    没有人知道小时候江暹在他的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地位,那是没有人可以取代的,独一无二的位置。

    这七年里,他又何尝不是在思念着江暹,他找过在这个城市里面死命的找过。

    但是这世界那么大,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容易呢?在他高三的那段时间里,他的精神支柱有两个,一个是他年幼时候的好友,一个是江暹。

    其实从现在来看,他的精神支柱永远都只有他。

    永远只有他才会让余夕琛安心。

    这七年,他很想他,即使喜欢着江暹,他仍然很想念自己小时候那个幺儿。

    因为他痛苦过,所以他也理解江暹的痛苦,而且,对方要比他痛苦一万倍。所以现在余夕琛根本就没有来得及思考,身体已经比他的脑子先运动一步,他心疼的抱住了对方。

    别人不清楚就算了,他怎么可能会不清楚呢?

    脑子里有一层迷云被剥开了,所以我真想不由自主的浮现眼前。

    余夕琛现在只想答应他,只想一个劲的说好,他突然发现对方其实说的没错,自己真的很迟钝,很迟钝。

    他真的怀疑是不是眼睛生个病伤到了脑细胞,不然他怎么可以迟钝成这样?

    他不知道怎么就反应过来了,等到长大才反应过来原来小时候的自己,也是喜欢他的,或许他也是一见钟情,真真正正的一“见”钟情。

    对啊,如果不是因为那极度相似的声音和与他记忆中有七八分相似的外貌,余夕琛真的不会去关注一个男团。

    他喜欢对方的原因是因为记忆中的那个人。

    他太想他了。

    换句话说。

    他太喜欢他,喜欢到思念。

    如果一个人不在乎另一个人,对他没有感觉,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那根本不会有思念一说,只是因为太在乎,太喜欢,太爱了,人才会不由自主的思念,因为渴望,所以思念他,希望他可以来到自己的身边。

    余夕琛懊悔着,自己真的很迟钝。

    原来在小的时候,他喜欢的人就是江暹。

    和对方说的一样。

    他这辈子也不可能会对另外一个人有好感了。幺儿在他心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是无人可代替的,江暹也是,原来不知不觉中同一个人以不同的形式陪他度过了他最艰难的时候。

    因为爱他,所以爱他。

    因为他太爱那个小幺儿了,所以他才会在意电视屏幕上的江暹。

    他早就该反应过来的。

    他早就该明白的。

    如果他可以早一点知道,那个是不是就不用经历这七年?江暹不会再出道,他会安安静静的上高中,他很聪明,学习起来很快,指不定以后可以有什么建树。

    如果他可以早一点知道的话。

    如果他真的不那么迟钝的话。

    内心里一股很难以说的愧疚感包裹的余夕琛,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疯狂的念头,答应他,他不能再错过了。他一辈子已经错过了很多的事情,他不能再错过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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