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生游戏?恋爱游戏!: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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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顺着海风吹到任慈的鼻腔。

    坏了。

    经历过两个世界, 又在下水道附近苏醒,任慈太明白这腐臭意味着什么。

    如果这真的是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博士的实验室,那么在“怪物”吃掉尸体离开后,多日无人问津……

    “洛伊斯小姐!”

    她猛然叫住拿着钥匙的贵族小姐:“让我和我的同伴先行进去,你们在外等。”

    洛伊斯小姐扭过头:“怎么?”

    “你没有闻到臭味吗。”任慈干笑几声,“别让你和你的仆从见到那种场面。”

    “什么场……”

    洛伊斯小姐愣了愣,而后本就苍白的面孔,更是变得毫无血色。

    她可不知道弗兰肯斯坦博士的下场,只是想到任慈在调查遗体丢失的案件,不免想到了其他死者。

    对贵族小姐来说,尸体、死亡,仍然是非常恐怖的事情。而见任慈依旧神情冷静,一副推测到什么又无所畏惧的模样,不免心生几分惊惶和敬佩。

    “那我,”洛伊斯小姐吞了吞唾沫,“我在这里等你。”

    “非常感谢。”

    任慈接过洛伊斯小姐递来的仓库钥匙,走到了220号门前。

    钥匙入锁,咔嚓一声。任慈推开封闭的大门,浓郁的恶臭扑面而来。

    饶是做好了心理准备,任慈仍然忍不住捂住口鼻。

    ……谢天谢地,她已经见过了数具尸体,不至于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吐出来。

    好在仓库的窗子是开着的,不至于空气完全不流通。

    偌大的室内被分隔成了好几间,外面的房间放置着无数置物柜和书柜,任慈继续向内,恶臭更为明显。

    她在其中一间的房门上看到了“手术室”的牌子。

    手术室?

    这可是仓库,哪里来的手术室!

    而且这走廊两侧的陈列,不是生物学的书籍,就是各种各样的哺乳动物标本,分明是实验室的模样。

    几乎可以确定,这里就是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博士的实验室。

    这“手术室”,大概率就是创造出“怪物”的地方。

    但为什么是亚历克斯·怀特租赁的呢?

    最初的推断是错的,任慈抿紧嘴唇:她以为小银匠为了赚钱,去帮人洗脏钱,卷入黑吃黑被杀。

    而如今看来,亚历克斯也认识弗兰肯斯坦博士。

    能以自己的名义租赁仓库,两个人也许不止是相识这么简单。他也被牵扯进案件中,那么杀了他的人,会是伯尼斯邮轮公司雇佣的杀手吗?

    解开了一部分谜底,又找到了更多的谜团。

    算了。

    这浓郁的腐臭,让任慈不开门就知道里面有什么。

    任慈下定决心,拧开房门。

    果然是个实验室。

    室内窗帘紧紧拉死,墙壁贴着白色瓷砖,几个药柜和器械柜放置一旁。

    而在房间中央放置着一个手术台。

    浓郁的恶臭,几乎凝固成了某种实质,粘连在任慈的鼻腔挥之不去。她掏出了上个世界作为FBI的职业素养,才勉强在室内站定,硬着头皮冲到手术室的窗边,打开了窗户。

    与此同时,任慈也看到了横在手术台下的尸体。

    从弗兰肯斯坦离开实验室到今日,已经有十余天了。

    地上的尸体被这么放置了十几天,早就腐坏到不成人形。满地的蛆虫、苍蝇,还有被真菌融化成汤汤水水的腐化物质,已然渗透进了水泥地里。

    任慈低头,端详片刻,实在是看不出什么来。

    死者的面部特征全部消失殆尽,衣物也被腐化的血水和组织液泅透。别说是十九世纪,这就放百余年后,现代刑侦技术估计也要花费一番功夫。

    唯独任慈能确认的是,仰躺在地面上的死者,胸口开了个一个巨大的窟窿。

    破损的创面完全变成黑色,但能看得出里面的器官不见了。

    “弗兰。”任慈捂着口鼻,倒退出手术室,“你离开的时候,他就没了心脏吗?”

    “……我没有吃。”弗兰肯斯坦站在手术室外,看上去很是委屈。

    面罩遮住了五官,但他露在外的浅色眼睛却垂了下来。弗兰肯斯坦愧疚地低下头:“太硬,很难咬动,即使是过去……我也不会选择心脏。”

    从自然界的角度来看,恐怖故事里的怪物都爱挖出人类的心脏吃,其实有些不科学——人类全身上下锻炼最得当的肌肉就是心脏,这块肉可不好嚼得动。

    弗兰肯斯坦的话无疑证明了任慈的推测。

    他没有杀死这名疑似博士的人,当弗兰肯斯坦醒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怪物”因为饥饿,吃下的是他的遗体。

    但……

    是谁杀了他?

    尸体的腐化程度过分严重,甚至污染了周遭的环境。任慈实在是不想就地展开调查。

    也许其他房间里能有线索。

    任慈关上手术室的房门,才觉得肺部得救了。

    她转头走向仓库内部。

    每个房间门上都贴着牌子,写明了房间的用途:器械仓库、书房,以及办公室。

    任慈不假思索,推开了办公室的房门。

    这里距离手术室比较远,气味没那么浓郁。任慈一面开窗,视线一面瞥向了办公桌。

    办公桌上的文件和纸张排列整整齐齐,最上方的文档封皮,分明写着“V.F.”的字样。

    果然是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博士的实验室。

    对此,任慈毫不意外。

    能看得出来,博士是名相当有条理——甚至有些强迫症的人。纸张和文件按门类分好,桌上的摆设横平竖直,连铅笔钢笔都放置在了不同的笔筒里。

    任慈迅速翻找起来。

    她看不懂生物学的知识,但任慈推测,弗兰肯斯坦博士肯定会记日记。

    这样有条理的人,怎么会不把每天的事情记录下来?

    果不其然,在第三个抽屉里,任慈找到了一个牛皮本。

    扫了一眼,她直接拿起本子,因为这牛皮本和亚历克斯·怀特的本子是同个款式。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替他租赁了仓库的小银匠,刚好买了和博士一样的日记本?

    任慈把日记本往怀里一揣,又继续翻找。

    在文件最下方,找到了仓库的装潢地图。

    整个仓库被分成了三个大部分——前面是研究室,中间是办公室和博士的卧室,后面的位置,则被改造成了一个巨大的冰库。

    任慈抿紧嘴唇。

    鉴于弗兰肯斯坦是被遗体拼起来的,那这冰库的作用,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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