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贝克街当夏洛克室友: 1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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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的方向看过去。

    路易斯这时候也试图重新掌握对话的主导权,又问道:“所以,你一开始就觉得保尔不是盗窃红宝石的人,便立刻思考他遇害了吗?”

    兰尼一字一句地耐心解释道:“我一开始自然是认为保尔盗窃了红宝石。毕竟新闻报道上也这么推,所以我也认为保尔做的。昨晚我来苏格兰场过来探班的时候,顺势看了笔录内容,发现管家霍克斯顿的笔录里面出现了很奇怪的内容……”

    “奇怪的内容?”路易斯无意识打断了兰尼的话。

    路易斯也有看过一遍。

    因为这个管家是最后见到保尔的人。他的陈述必然是关键线索,会被警察留档。

    不过,当时管家说的内容并没有让人觉得这里面有什么奇怪的内容。他的话也与其他证人之间的对话是可以相应合的。因此,管家的陈述并没有让太多人怀疑。

    兰尼开口说道:“主要是因为他作为第一人称视角说出了上帝视角才能说的话。这说明这段口述是他在头脑里面是编撰的,而非完全的真实。他在反复重复某些细节,那其实在取信于警方时的无意识语言。这就像是自己藏好一个东西,人会下意识地反复查看自己这件事做好了没有,尤其是在非常心虚的情况下,他这种潜意识的做法就显得很突出很显眼。”

    “……”

    显眼?

    路易斯并没有威廉那种超强的记忆力。他记下文字内容时通常都是将文字转变成图片或者影像,这方便他记下所有的内容,也可以用自己的语言重复。因此他在兰尼提起这件事的时候,路易斯脑海里面全部只有画面,没有文字内容。

    不过小警员刚好正在处理文字档案内容,很快就把复印件传给路易斯看。

    路易斯这次逐字逐句看,这个时候突然间意识到里面有一句话,「关上玄关大门,跟着保尔先生出来之后……」。后面是解释离开整个别墅还有一个电子铁门,有人帮忙开才能让人出入。管家这样送人出去的原因,也是为了展现对客人来访的尊重和礼节。与此同时,管家霍克斯顿也说,他在那会似乎看到保尔心虚。

    “这句「关上」和是吗?”路易斯一针见血地说道。

    小警员原本还等着路易斯要看很久,结果只要给点暗示,他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说出了问题所在,“路易斯先生真的很聪明啊!”

    苏格兰场全部人都是听到兰尼拿「开门出去」与「关门出来」进行对比解释之后,才感觉到这里面有微妙的不同。

    兰尼还很细致地描述这里面用词的区别。第一人称是人看到自己眼前的事物进行描述的,很少会描述自己脑后的东西。所以用「关门出来」比起「开门出去」更像一句谎言。除此之外,人是看不到别人的心情的,更多的时候是会形容对方外在表现。管家又是怎么看到保尔心虚的?

    这些都让苏格兰场警察们醍醐灌顶。

    当然,这些细节对某些人来说是不足够有说服力的,认为这是巧合,又或是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可警方就是应该抓住一切不对劲,进行怀疑,进行反复验证,才能得到整件案子的全貌。

    听着小警员的描述,路易斯越来越清晰地觉得兰尼这人很奇怪。

    这个能够读一遍陈述就能发现对方说谎,这个能在监狱里面游刃有余地审讯前外交官哈罗德的人,到底是怎么做到来到伦敦之前,会被人骗完了房租的。

    路易斯思维忍不住跟着发散,兰尼的话又很快把他回探案的节奏来。

    “警察之所以没有往这方面想,很可能是因为对方是经济圈某个专业领域内的执牛耳者,说出来的话让人不敢轻易质疑。”兰尼并没有想过警方有什么严重的错误,很自然地开始说道,“想必他们之间的说话技巧也很强。再来,心理学里面本来就有一种现象叫做「真相错觉效应」也有说「戈培尔效应」,就是说,谎言重复一百次之后,也会让听的人违背自己的逻辑和常识,开始认为这个谎言是真的。破案本来就是一项与嫌疑人之间的心理博弈,很正常。”

    这话落下来之后,小警员的表情出现了很多的微妙又心虚的神色。

    路易斯往对方的方向望了一眼,又转向兰尼的方向,说道:“所以,你很快就从这个陈述里面,怀疑管家杀人了?”

    兰尼又重新调整自己的坐姿,直白地说道:“我还是「调监控」。在监控里面,大半个月他跑了不同的地方,最远有到远离市中心两小时路程的偏远地区。因为我来的比较晚,所以没办法做与与上个月作对比。不过我和警方到了比较近的位置调查,结果我们在垃圾场看到了尸块袋,里面有一节人类手指。”

    “抛尸里面有一个原则,就是「头远身近」,越敏感的位置会扔得越远,越密集的地方越是凶手熟悉的地方。我们确定了附近位置有出现尸块时,已经派警方跑到最远的地方开始排查,也许可以找到人头。”

    路易斯在他平淡的一句“人头”里面没有了声音,“……”

    兰尼顿了顿,回到最开始,说道:“怎么说?你要做哪个工作?我希望,尽量这两天里面就可以解决了。”

    路易斯交叉双臂,直视着兰尼,脸上闪烁着坚定的目光。他清楚地表示自己的立场,说道:“你就这么急吗?”

    路易斯不喜欢自己在兰尼面前显得脆弱或者被动。他内心深处有一种自尊心,总是努力维持自己的冷静和坚韧。兰尼的急迫性和强烈的目标导向让路易斯感到压力,他想要保持自己的控制权,不愿意让兰尼左右他的思考和决策。

    “很急。”兰尼身体略微前倾,声音里面甚至有些杀气腾腾,“我下周有六门考试。谁耽误我考试,我能记一辈子。”

    那个“六”连钝感力十足的小警员都听出了咬牙切齿般的重音。

    正是因为听出了情绪,所以即使路易斯和小警员两人之间发现这里面的逻辑问题,也没有敢当面问「考试」和「查案」到底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两人都没有吭声。

    ※

    苏格兰场的人很早便出发去找抛尸地点。

    在兰尼和路易斯两人对话结束不久后,远在离市中心150公里外的警察发现了保尔的人头。于是,路易斯当机立断决定和苏格兰场的刑事组前往富商夫人的住宅。然而,管家霍克斯顿似乎意识到了气氛的不对劲。在苏格兰场还没有对住宅里面的女仆说清楚目的之前,他已经驱车往后门逃开。

    别墅附近的主车道并不多,车子从路易斯他们身后加速经过。

    路易斯反应要比苏格兰场的警员还快,很快也抢了警车,和急急忙忙上车的笛墨警探一起追逐。笛墨警探指挥着其他警车开始包抄,目标是迅速拦截并拘留管家霍克斯顿,以获取关于案件的重要信息。路易斯的目标是追赶SUV豪车,确保霍克斯顿不会逃脱,同时试图寻找机会将霍克斯顿拦截下来。

    路易斯的车技极强。原本两辆车的初始距离有五百码,但是被路易斯短短一两分钟内,就缩短到了一百码的距离。

    汽车轮胎与地面发出的爆鸣声让笛墨警探心脏都要飞了出去,肾上腺素跟着暴涨,不知道该看逃跑的管家,还是看着路易斯,嘴里不住地喊道:“天啊,天啊,路易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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