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红: 5、美酒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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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难想象你用什么想出了这个蠢办法,脚趾头,还是脑子?”叶洗砚说,“如果我是你,现在就从二楼头朝下跳下去,被摔坏的脑子也比你现在头骨里的那个东西好用。”

    “……你知道,伍珂姐这次是为了帮我忙才生病的,她本来身体就弱,我要是在这个时候不管她,我成什么人了?”手机中的叶熙京解释,无奈极了,“哥,我一开始没打算瞒着兰小妹……岱兰,但是,你不知道,她脾气小,气性大,容易吃醋。上一年,就因为婉茵那些话,岱兰回去后就不接我电话了,还说要分手——你都不知道我哄了多久,才把她哄回来。”

    “不然呢?”叶洗砚一手握手机,另一只手按着眉心,“别告诉我你现在不仅辨别能力下滑,而且是非不分。”

    “……我上次确实不该让婉茵过来,”叶熙京说,“但你也清楚,一年多了,我和伍珂姐都是清白的。可岱兰很介意这点……如果实话实说,她一定又会伤心。我不想她难受,也不想和她吵架,人总得有点善意的谎言。再说了,哥,我这个月末就该去英国了……”

    他欲言又止:“我们没多少相处时间了,我不想最后这点时间都浪费在争吵上。”

    叶洗砚面无表情:“所以你选择打电话来浪费你哥的生命?”

    “不是,”叶熙京说,“伍珂姐高烧一直不退,医生说要抽血化验一下,抽血得空腹,禁食八小时——”

    叶洗砚打断他:“我记得你们去医院已经七小时了。”

    “是的,但我中间给她削了个苹果,”叶熙京有预料地抢答,“对不起,我忘带脑子了。”

    叶洗砚说:“没关系,我从未奢望过你能带上脑子。”

    停了一下,他又说:“也幸好你没带脑子,不带脑子就开始犯蠢了,我真不敢想你带了那浆糊脑子会捅出多大的篓子。”

    叶熙京叫:“哥。”

    “我可以暂时让千岱兰住在家中,”叶洗砚说,“但我不会替你照顾她——她是你女朋友,不是我的。”

    说到这里时,叶洗砚声音中多了严厉:“无论如何,你今晚必须回家;明天早晨,你最好早些向千岱兰解释清楚,我没有替蠢材遮掩的义务。”

    “我知道,我知道,”叶熙京感激不尽,“再替我瞒她这一次吧,哥,你知道我和伍珂姐之间什么都没有,我不想她误会;如果岱兰问起你,说我陪哪个朋友去医院,你能不能说是我大学同学?就是潘小贤……喂喂?哥?——”

    叶洗砚没心情听弟弟继续说话。

    他关掉手机,洗干净双手,刚刚喝下的酒已经完全被催吐;这样的酒局,叶洗砚最不愿意参与,但不得不来。

    漱口水漱完口后,冷水洗脸,叶洗砚想起半小时前,杨全发来的短信。

    千岱兰已经成功送到家中了。

    叶洗砚看了眼腕上的表,现在已经是八点二十分。

    他给杨全回短信,言简意骇。

    「晚上十一点半来接我」

    叶洗砚对酒局时间的把控和预测仍旧精准,十一点三十五,喝到微醺的他坐上杨全的车,深深地叹口气。

    “杨全,”叶洗砚闭着眼睛,问,“这次你打算留在公司,还是跟我走?”

    杨全专心致志地开着车,毫不犹豫:“您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叶洗砚笑了一下,醉意渐渐蒙上头,他侧身看外面飞闪而过的路灯和光亮明辉的商铺,光华璀璨,明灯千万盏,车水马龙,人如舟上行。

    见过数千遍的不夜之城。

    十二点二十六,叶洗砚换上拖鞋,独自打开公寓大门。

    预想之中的糟糕、亦或者被“闯入”的状况并未出现,弟弟的女友千岱兰意外地遵守规矩,整个房子安安静静,就像从未有人住进来。

    事实上,叶洗砚也是上个月才搬进来,很多东西来不及采购,也仅仅是为了招待千岱兰,才让人将其中一间客房的床品更换得更“少女”一些。

    当然,如果她不喜欢,还有另一间客房可供入住。

    他做事向来滴水不漏,答应了弟弟暂时让千岱兰住进来(因弟弟旧居中还有很多与伍珂有关的东西),便真将她当未来的弟媳看待。

    叶洗砚不知千岱兰最终选了哪一间客房,两个房间都很安静,像没有人入住。也不清楚叶熙京有没有回来——

    现在的他喝醉了,酒局上同那些人精们打交道也令人疲倦,只想休息。

    一手推开卧室门,另一只解开领带,稳稳地丢在小牛皮和藤条做的脏衣篓中;然后,取下手表,房间很暗,叶洗砚没有开灯,一切遵循着记忆,正如规律克制的生活和作息。

    只是不知怎么,叶洗砚在今夜规律的卧室中,隐约嗅到一缕极轻极淡的茉莉花香。

    解下的手表被随意放在胡桃木桌上的玻璃托盘上。

    啪嗒。

    床上裹着鹅绒被的千岱兰在半梦半醒中打了个哆嗦。

    这里的床垫软得像小时候躺过的摇摇床,又轻又暖的鹅绒被盖在身上没什么重量,让习惯了重棉花被和丝绵被的千岱兰不太习惯。她其实并不认床,当年在深圳打工时候,厂里宿舍蟑螂猖獗,就算墙上趴着掌心大小的蚰蜒和蟑螂,千岱兰也能面不改色地徒手抓走虫子踩死,然后哗哗啦啦洗手,再若无其事地躺下睡觉。

    也不知怎么,千岱兰在这个干净的客房里却失眠了。

    床和被子都很舒服,有淡淡的香味,不像麦姐店里用的那种那么刺鼻,很温柔和谐,像刚刚砍下、削皮、劈开的新鲜木头,又像温柔开放的玫瑰。这种柔软的香味大约有着助眠的效果,千岱兰在干瞪眼了半小时后,还是沉浸入了梦乡。

    梦里还是和叶熙京初遇的时候。

    千岱兰在工厂里干了两个月,就意识到在流水线上做不长久,迟早要熬垮身体,完全是拿健康赚钱;她拿到工资后,就立刻砍到优惠价、报了附近的一个夜校,一有时间就抓紧时间去上——说是夜校,其实是专门在晚上开设的辅导班,教一些基础的办公软件操作,总共十节课,可以自己选上课时间。千岱兰想的是,等干够了厂里硬性要求的六个月,就去找份文员类的工作;再不济,就算在厂子里一直做下去,也不能永远都在流水线上重复地劳动。

    她和叶熙京就是因这个夜校而认识。

    千岱兰长得又瘦又高,相貌出挑,第二天去夜校上课,就有一群人跑来看她。有几个大胆的,还邀请她吃饭,想和她“交个朋友”。

    她都客客气气地拒了。

    正常人,到了这一步,基本不会再死缠烂打,偏偏就有性格偏激的,跟在她身后,甩都甩不掉。

    某晚,在大排档前,千岱兰被三个人纠缠,三个人围一块,动手动脚,故意不让她走。她脾气爆,被刺激恼了,直接踢裆砸眼起步,还用带毛刺的一次性筷子插了一人的鼻孔,插得他鲜血直流。

    警察立刻赶来处理这件事。

    那三人是出了名的小混混,周围摆摊开店的都怕他,不敢出来替千岱兰作证,哪怕她说自己被骚扰,那些人也都摇头缩脖子,含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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