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想寻死啊: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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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肯定眼睛都不眨一下,手一挥,买。

    “你喜欢这个颜色?”

    奶白偏黄,岑黎想起来他那把损坏的贝斯似乎也是这样的颜色,所以他问。

    温南星现在能做到看见这些令人肾上腺素飙升的东西,却波澜不惊。

    十八岁之前看到的是理想。

    十八岁之后看到的,只是一把普通的乐器。

    “还没问过,你学的是哪一种?”

    温南星说着“大提琴”,但却往钢琴的方向走。

    “都学过一点,最开始碰的是……三角铁。”

    “……叮叮当当的那个?”岑黎半开玩笑问,“该不会是你抓阄抓到的吧。”

    温南星看向他,抿唇不说话了。

    真是?

    岑黎在心底噗嗤一声笑,面上正色起来:“你继续说。”

    温南星:“……后来家里人发现我对音乐感兴趣之后,才慢慢培养其他乐器。”

    “钢琴是练得最长也是最开始学的一种。”他坐下。

    岑黎也顺势坐下,学着他的样子抬手,指腹轻落于琴键,似乎这样能透过面前这架钢琴触及到年幼时的温南星。

    那个意气风发的温南星。

    那个耀眼的天上星。

    信念激增,又或许是因为想象,岑黎指尖微动,白键陷下复而又升起。

    音符在空中胡乱舞动。

    ……糟糕的音乐。

    温南星:“……”

    有一瞬间,他很想立刻马上抓住岑黎的手,呵斥他不要再继续摁那些琴键了。

    对人耳的折磨太大。

    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但克制不了自己手的温南星确实这样做了,只是没有用蛮力迫使他停下。

    “怎……”岑黎错愕地望着覆在自己手指骨节上的手。

    温南星其实是所有人羡慕的那类“行走的衣架”,再吃胖多少都不会被人说一个胖字。

    手背没有多少体毛,细长的指骨很漂亮,微微用力脉络便随着手部力量微凸。

    看上去就像一个温室出生的艺术家。

    温南星没给他开口的机会,用左手做了示范:“要这样,手腕持平,大拇指侧面放在琴键上,关节稍曲。”

    另一只手带动岑黎的右手,中指用劲,压下。

    第一个音,哆。

    再第二音,咪。

    很多时候,语言不一定能表达清楚的东西,但音乐却能。

    比如这个时候岑黎偏头看向身侧人的目光,如同此刻的F大调,柔和。

    乱糟糟的心绪随着这一声抒情的音调平复,再一次被注入一剂兴奋剂。

    两颗心似乎能感受到对方的节拍。

    可接着几个拍子下去,琴键所发出的声音却有些古怪。

    “为什么我感觉……”岑黎侧目看了眼专注的温南星,又看了眼谱子,犹豫着说,“跑调了……?”

    温南星分出一道眼神落在已经翻开的曲谱上:“不是跑调。”

    “是这首曲的作曲家很喜欢升四分之一的音,弹出来就是这样……”他动了下手指,琴键淌出几个有些低沉音符。

    “从缝隙里挤出来的感觉,耳朵听上去就会显得不准,跑调。”

    岑黎听着头有些大:“简单一点的呢?比如说入门曲。”

    温南星思忖一下:“简单的……”

    然后接着“双人合奏”。

    ——哆哆唆唆拉拉唆,发发咪咪瑞瑞哆。

    岑黎滞楞:“这首……”

    有点过于简单了。

    以至于连基础门槛都碰不到的岑黎也听出来了。

    是小星星。

    第34章

    幼稚的童年儿歌,却让两人不厌其烦地一遍接着一遍弹奏。

    单一的节奏使得曲谱的存在率大大降低。

    几乎人人倒背如流,自然用不着再多余去找谱。

    但岑黎还是忍不住问:“你不会弹错吗?”

    温南星摇摇头:“不会,手比脑子快。”

    “熟能生巧。”岑黎看着他灵活运作的几根手指头,艰难地吞咽了一下口水,“所以你最开始练,也是练这首曲子?”

    温南星滞了一下:“嗯。”

    或许曲谱没办法完整背下,但作为大提琴手,第一个音符溜进耳朵的时候,大脑就像触发了某种条件。

    随着中枢神经系统的信息传导,手指便会不由自主开始舞动。

    这就是比脑子更可靠的肌肉记忆。

    而练琴的原理,便是大量重复正确的动作,从而形成正确的肌肉记忆。

    首先保证自己弹的是正确的,再一点、一点加速,一直到能够达到心中所想的速度,并且将失误率降低至零……

    那些或欢快,或沉闷的音符,那些一分一秒流逝的时间……恍若昨日重现。

    以至于温南星有些入迷。

    “叮铃——”

    忽而两声清脆的风铃随着店主人的进门而波动,同时也示意欢迎。

    “噢哟,今天竟然有客人诶,多稀奇啊。”

    之前两人太过于投入,以至于都忘了这里是间店铺,是个有店主的乐器铺子而不是琴房。

    听见声音,温南星停下手边动作,扭头去看背后的人,只一眼就能明白:啊这位大摇大摆走进来的人,是店铺的老板。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装修风格就能体现一个人的性格,比如这间布局紧凑的铺子,杂乱且开敞的储物间。

    再比如……这位店主——狼尾阴阳发色,左蓝右红,唇钉外加单侧不知道打了多少孔,穿了多少只耳环,以及让人瞠目咂舌的烟熏小雀斑妆……

    好有特色一男的。

    硬汉岑黎震惊三连,虽不懂,但尊重。

    “可以啊,第一次听人把这么简单的歌曲弹得……如此生动!好!”耳钉哥一顿鼓掌。

    温南星:“……?”

    这是夸奖?还是嘲讽?

    素日良好的教养让温南星依旧礼貌地打招呼:“你好。”

    空气里微妙的静谧,不过耳钉哥自来熟:“你好你好,呃……我是不是打扰你们了?哈哈,没事我可以当空气,你们继续!”

    小情侣的把戏,啧啧。

    与其说大多数玩音乐的人多少沾点放荡不羁,还不如说这位“耳钉哥”是一个藏在居民巷里的街头艺术家。

    “哦,钢琴可以随意使用,就是注意别弄坏就行。”充满艺术气息的耳钉哥非常善解人意,“你们随意看。”

    说罢,耳钉哥识趣地回到自己的收银台后,把玩着手机,但……视线时不时落在他们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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