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破案的我,成了世界瑰宝: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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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手表大喊:“七点四十五了,注意时间啊,别迟到了!到点了咱可是要锁门的!”

    好似如梦初醒,大家开始加快了节奏,江雪律也是,他抬手按了一下耳廓,不紧不慢地走进校门,找到高二教学楼进去。

    在众人眼里,学霸可算来了。

    学霸今天穿了黑色毛衣,更显皮肤白,再仔细一看,那耳朵上若隐若现几根细细的蓝色耳机线,藏在乌黑发丝里。少年眉目低垂,不知道在听什么,表情格外认真。

    沈明谦作为班长,忍不住感叹:“江同学一定在听BBC。”

    话音刚落,忽然噔噔两声,嘈杂的音乐传递出来,与众人所想的快语连珠新闻不同,是此起彼伏的摇滚电音。

    该怎么形容这首歌呢,电音尖锐杂乱,摇滚的旋律如同雨点般密集,主打一个尖锐刺耳。他们听出了这是林修杰的歌,众同学的表情都有点炸裂,没想到啊没想到,江雪律居然喜欢林修杰!

    “阿律,你的耳机!”周眠洋也愣了两下,赶紧三两下咽了包子,拍了拍他的肩膀提醒道:“阿律你赶紧把音乐关了!”

    江雪律这才发现蓝牙耳机没电了,歌声一不小心变成了外放,难怪他方才奇怪,怎么歌声忽然变大了。

    早读课还没开始,是争分夺秒补眠的好时机。封阳正趴在后排,枕着胳膊睡觉,被音乐吵醒了,他忍不住大吼了一句:“什么垃圾歌吵死了!噪音扰民了哈!”

    他烦躁地抬起头,蓦地发现,江雪律在向周围道歉,把音乐关了。这一刻封阳呼吸一窒,心里一咯噔,情不自禁地捣鼓:难道刚刚那首歌是学霸放的?

    完了,他误伤了。

    他当下睡意全无,立刻改口:“这摇滚真新潮啊,我也喜欢摇滚电音。”没人理他,封阳自己找了人。他拿起笔捅了捅前桌的脊背,“刚刚那首歌播得太快了,有名字没,我没听清楚。”

    “叫《致幻》。林修杰的新歌,挺难听的。”前桌扭过头。

    “什么难听,你懂不懂潮流?”封阳忍不住推了他一下,林修杰是谁他不知道,现在他知道了,他决定这一刻好好去了解林修杰的祖宗十八代。他偷摸地拿出手机开始百度。他拿起耳机架在耳朵上,去听那首《致幻》。

    耳机一戴上,摇滚乐放了出来,封阳脸色古怪,确实很难听。不过他认为也许是自己太庸俗了,学霸喜欢的歌不可能那么差劲。

    他无法欣赏的歌曲,他决定求助一下互联网,决定像做阅读理解一般去解读这首充满灵魂的歌。

    他手指轻敲,搜索一下“聊聊致幻,这首歌好听在哪里。”

    路人:“林修杰是磕嗨了吧,写出这种垃圾。”

    粉丝:“这首歌有听众门槛,无法欣赏的话是自己有问题,这是一种新潮的音乐方式,歌词虽然简单,但朗朗上口……”洋洋洒洒八百字小作文。

    自动屏蔽了路人发言,封阳越看粉丝发言,越发觉得道理,这首歌确实不一般啊,歌词简单说明什么,说明朗朗上口直抒胸臆。副歌乱七八糟,各种乐器混杂凌乱,说明什么?这不是凌乱,切合歌曲本身,表达了一个人不安惶恐的内心,犹如暴雨晴雪纷乱复杂——嘶这首歌越品越有味道啊!

    封阳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就说,学霸不可能毫无缘由喜欢这种歌!果然啊,这首歌是有门槛的,听得懂的人觉得这歌是天籁,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听不懂的只觉得吵吵闹闹、流于庸俗。

    封阳认真听了好几遍歌,发现在嘈杂嘶吼的旋律之中,多听几遍还真的有可取之处,吵归吵,听习惯了能让人心平气和,他一贯的心浮气躁都消了许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单。“我喜欢”。

    他还不知道,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

    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下了早读课,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装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学,你也喜欢林修杰啊?好巧哦,我也喜欢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缓慢地摇头:“没有,我不喜欢他。”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

    什么?学霸不喜欢?得嘞,聊天就这样聊死了。

    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机,移除“我喜欢”。

    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五年老粉”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劝慰道:“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他已经变了,不值得你喜欢。”对粉丝来说,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现实就是那般残酷。

    封阳:“?”

    虽然他不喜欢林修杰,学霸为什么这么说,难道林修杰会塌房?他塌在什么地方?他隐婚生子?

    半个月后,林修杰上了报纸,引起了所有人哗然。众人这才知道,这哪里是塌房,这完全是游走在法律边缘、肆无忌惮地践踏人命。

    另一边,林修杰也在回忆自己进了娱乐圈之后种种行径,一开始他作为歌手出道,才华横溢写了几首歌,没曾想一炮而红。又因为囊中羞涩,作曲填词都是他一个人,所有人都夸他是创作型歌手。

    经纪公司也抓住了这一点,不断炒作他的天才光环,称他无所不能。

    一开始林修杰还感觉受之有愧,什么天才,他只是有几分天赋而已,被人吹捧次数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天才。

    被众星捧月的头衔光环什么时候破灭呢,直到他写了一首歌,发出去后反响平平,林修杰才发现,他被捧得太高了。

    他之前只是侥幸写出了几首还不错的歌。

    如果说人的创作生涯是一条波浪线,那巅峰时的他锋芒毕露,久享盛名,没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而低谷时期绞尽脑汁写不出几行字的他,才深刻意识到,自己不是什么天才,只是一个才华普通、敏感脆弱的普通人。

    这时候“江郎才尽”这四个字如同梦魇一般袭来,死死地纠缠着他,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发现自己完了。

    出道时炒作的人设已经摆在那里,把他架得太高了,他无法面临人设崩塌的失败。“天才”和“庸才”谁都知道该如何选择。更别提这些年在圈里摸爬滚打,他已领略了世间的浮华,享受无数人的赞美,不愿意再回归平淡。

    奈何写不出歌就是写不出歌,他能怎么办。他尝试过转型去当演员,可他演技更加一般,只能无奈地退了回来。

    这种进退维谷的情况下,接触那些东西也是机缘巧合。

    这是蓝极俱乐部,江州市最高端的销金窟、名利场,往来不是富少千金就是明星模特。他被经纪公司引入了门。

    他初来乍到,不了解什么情况。

    一个富少组织了这场聚会,发给大家一个盘子和好几杯饮料,仿佛大家一起享用什么饕餮盛宴。即使那美味只有拇指大小,却用精致的小银勺品尝,过了几分钟,大家精神亢奋摇头晃脑。

    这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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