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有病但实在美丽[快穿]: 9、团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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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一夜无所谓的,就像他对自己的身体都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那样。甚至觉得“寡淡”的滋味都好得不得了。但这是约定,他与明照衣约定忘记它。

    人总在有些时候是希望不讲理的。既然约定忘记它,那他就有权不收回白天的那些话。

    大概,明照衣也没有将这点小小的争执放在心上。

    晚宴全程,他虽未向言息那边看去一眼,但在晚宴散后,姚管家请他去吃后厨做好的一家人的团圆饭时,他并没有如往常般推拒,而是礼貌有余地在饭桌边坐下了。

    这是他们家过生日的惯例。

    宴会是对着外人的,当外人都走后,才会关上门来吃一家人的团圆饭。

    明照衣知道有这样的惯例,只是很少参加而已。

    言息过来时看了一眼明照衣的位置。

    明照衣坐的位置很巧妙,在长桌主位左手边,数下去第二把椅子那。以往,明豫惯常坐中间的主位,言息与舒辞则坐他左右两边。

    他把这三个位置都留了出来。

    不过——可能还是一起吃的次数太少,左手边第一把椅子是舒辞常坐的。

    言息只看了一眼,避过自己固定的右手第一个位置,往明照衣身边坐了下去。他抱着双臂斜坐下去,眼神没往明照衣那边瞟去一眼。

    明照衣没有说话。

    有没有看他,言息当然看不见。

    餐桌的沉默持续到明豫与舒辞到来。

    令言息都有所惊讶的是,在接下来的用餐时间,这对夫妻熟练地无视了明照衣的存在,只顾与言息夹菜说话。

    他这时才有些明白,为什么明照衣不常来参加一家人的团圆饭——因为,他并不算“一家人”。

    这无视甚至不怀任何恶意或故意的成分,仅仅出于可怕的习惯而已。

    餐桌上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连那一头被无视的明照衣本人都已经习惯。他仅是从容地用餐,享用自己面前几盘菜,如平时一个人吃饭那样。

    “来,小息,”舒辞说话间,又将自己面前的菜夹了过来,“你爱吃的糖醋排骨。”

    “让阿姨端到小息面前来好了。”明豫干脆这么说。

    糖醋排骨让言息忽然想起了原著里一个小细节。

    因为反派喜欢吃糖醋排骨,苏斐白特意学过这一手厨艺。后来某次明照衣犯胃病,苏斐白到他住的地方帮他做饭,下意识做的就是糖醋排骨。

    当苏斐白为他夹过一块糖醋排骨,送到碗里时,明照衣竟凝滞了很长一段时间,半晌,才声音微哑着对苏斐白说:“……我也喜欢吃糖醋排骨,但是、”

    那个“但是”,也凝滞了很久。

    也许,生病的人看起来要比平时脆弱几分,那是明照衣脸上很难得出现的表情。苏斐白情不自禁将错就错地说:“我知道的,你喜欢糖醋排骨对吧?以后……我以后都会记住的。”

    ——回到现在。

    当阿姨把那碗糖醋排骨端过来时,言息从长久的怔忡里回过神,下意识把那盘菜推到了明照衣面前。

    “放这儿吧,我哥也喜欢吃这个。”他这么说。

    那一瞬间,明照衣天生淡薄的眼睑倏地掀起,讶异地,来不及掩饰地,看了言息一眼。

    而言息已经低下头继续吃饭。

    “……啊。”舒辞跟着怔了怔,似乎才想起饭桌上还有另一个人,“照衣也喜欢吃这个啊。”她倒是对这种小事毫不在意,“早说嘛,我让阿姨做两盘好了,免得你们两个大男孩不够吃。”

    ……大男孩?

    形容将近三十岁的“老”男人合适吗。

    言息觉得槽多无口,不过还是辩了一句:“我哥胃口小,吃不了多少。”

    明豫便像抓准机会似的,赶忙说了一句:“不行啊,年轻人在外面还是得好好吃饭,不然得胃病了怎么办?”

    明照衣没有应声,但夹了一块现在离他很近的糖醋排骨。

    “不过啊——”

    言息起身,示意阿姨为他拿一个新碗过来,舀了远处的山药鸽子汤满满一大碗。他转头将那碗汤搁在明照衣手边,细颈微偏,眼睛笑弯起来,“胃口小的话,多喝点汤吧,要喝完不浪费哦哥哥?”

    明照衣定定凝在言息那个毫无阴霾的笑容上,慢慢地,他总是离别人很远的眼睛轻轻眨了眨。

    那个眨眼的动作,让言息忽然觉得,有那么一瞬间明照衣其实离自己很近很近,近到他能轻易与明照衣此刻的所感所想同调。

    “谢谢。”明照衣垂目瞥着碗里贴心放入的汤勺,说完那句感谢,便不再开口了。

    山药炖汤也是他喜欢的,炖什么他不挑,只要有山药就好。

    明照衣宁愿相信这是又一个巧合,但言息刻意的举动让一切看上去不像是巧合。

    *

    ……是同情吗?

    晚饭后,明照衣回到三楼的房间,独自坐在从小便用惯的书桌前陷入粘稠的思绪里。

    是同情的话,大可不必。

    从这个“弟弟”身上散发的同情反而会增添他的不适。

    但更加令他不适的是,他此刻并没有丝毫觉得哪里不适的地方。就连当时饭桌上,当着那对夫妻的面时,他也没有半点不适。

    ……可能已经缺失太久了,哪怕只是捧有一切的对方手指缝间漏出的些许关心,也能引起他久远的怀念。

    这是个危险的想法,他最不想暴露自己藏起来的脆弱的对象,就是任何与“家人”有牵连的人了。

    明照衣将目光从空无一物的桌面,移向窗边挂着的那幅画上。

    ——他宁可,永远怀念再也回不去的过去。

    那是幅笔触稚拙的油画,像是出自十一二岁的孩童之手。画中,是一个小少年牵着另一个比他还要小几岁的小小少年。

    他们就那么走着,欢笑着,无忧无虑着,玩到天黑,在朗朗明月之下相牵走在回家的路上。后来明照衣重走过那条小路很多遍,可再也回不到少年时,再也回不到那个宣告少年时期结束的暑假。

    那个暑假过后,小小少年因为远方的爸爸重病,与在明照衣母亲家里做帮佣的妈妈一起返乡,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也是那个暑假过后,他父母虚假的婚姻终于宣告法律上的结束,他被自己的母亲抛弃在了父亲家里。而父亲很快娶了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手里牵着另一个年仅五岁的孩子,进了他的家。

    父亲说:“那是你的弟弟,小息。”

    女人说:“从今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小衣。”

    那时,他似乎叫了那个还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弟弟”,毕竟他已经十四岁了,已经到了没必要与这么小的“弟弟”赌气的年纪。

    后来,他会耗费漫长的青春期,去明白成年人的话大多是谎言这一真理。

    现在,他也成为了这样谎话连篇的成年人。

    ——真是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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