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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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

    清水将肉简单煮熟,再切开,放在盘子里,堆得高高的。

    再装了一碗子水,他拿起东西走出门,放到了看见他瞬间就疯狂摇晃尾巴的狗的旁边。

    等狗狼吞虎咽吃完,喜悦的再度蹭过来,尼昂抬腿挣脱开,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宾利。

    他把狗拽上车。

    然后。

    ——送回了长尾先生家里。  。

    在煮牛肉的时候,尼昂通过狗项圈上写着的号码,给长尾先生打过电话、问了地址。

    而抵达了目的地,尼昂直接拉着狗项圈下车,并在确认对方不会跑后,笑容温和地与长尾先生寒暄。

    或许是因为自己认定的领袖在身边,虽然回到了让狗警惕的地方,但狗还是选择乖乖跟着尼昂的脚步。

    ——只是尾巴一直垂着,耳朵高高竖起,看上去颇为警戒。

    “哎呀,吉诺瓦居然逃出去找你了,我起来看见大开的正门,立即就觉得不妙,查了监控我才知道我忘了反锁,而它居然半夜趁机跑了。”

    长尾先生满脸无奈地与尼昂握手,他看向面前高挑男人的眼神,是温和又亲近地:

    “不过吉诺瓦一定很喜欢你,所以才会一直对你念念不忘。”

    长尾先生一边说,一边低头看向紧紧贴在尼昂腿边的漂亮狼犬。

    作为养大了两只大型犬的爱狗人,他一眼就认出这是标准的护卫动作——相当漂亮又标准,除了狗本身还是只不大的幼犬外,几乎无可挑剔。

    长尾先生不记得他教过对方这个——主要是在随行等一系列基础口令的练习上,吉诺瓦表现平平。

    他还一度以为是这只狗脑子不太好。

    但显然。

    昨晚事发后,长尾先生发现自己错了。

    吉诺瓦相当聪明。

    聪明得对于一只仅有五月龄的小狗来说,有点太超纲了。

    简直和雪原上会熟练利用自己保护色,会熟练思考战略的年轻矫健的孤狼一样——年幼的狼犬甚至还知道靠演戏来麻痹他人。

    这个护卫动作,长尾先生估计就是它暗中观察,和他家杜宾与德牧学的。

    长尾先生想着,虽然面上不显,但心底却不免进一步忧心起了“混血二代狼”的这一猜测。

    如果这吉诺瓦再长大一点……

    今晚会不会就不是逃跑,而是找机会袭击其他狗或者人类了呢?

    “我只是养了它一个月而已。”尼昂对长尾的话不置可否,只是微笑着回答道。

    “我也养了它一个月了,可从没见过它对我那么亲昵热情,基本完全是我不找它,它也不找我的状态。”

    长尾先生摇头说,然后觉得自己失言,赶紧补充解释:

    “当然,请别误会,我并不是生气,毕竟领养是领养,不能因此忽视狗本身的感情,它们不是没感情的玩具,可以简单地被让来让去,甚至还要为对方的疏离而愤怒。”

    “或许在吉诺瓦看来,我并不是什么新主人,而只是个绑架、囚禁了它的可恶坏人而已。”

    长尾先生不由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还不够用心。毕竟他已经有两只狗了,比起这只新来的“内向”的幼犬,他的确要更喜欢黏人的德牧与忠心耿耿的杜宾。

    会撒娇的孩子一贯要更得宠爱。

    “可能当时还是得我亲自送过来,而不是让工藤那两个小孩送。”尼昂依旧笑容体面,“别担心,长尾先生,你是个很好的主人,我看得出来,这孩子比上个月长大太多了,就算我对养宠一道一窍不通,我也能明白,它现在非常健康,不仅体格结实,还皮毛光亮。”

    这点就说到长尾先生心头上了,他最自得自己把每只狗都养得皮毛光亮,体格健硕这一点。

    尼昂:“这个年纪的狗还太小,记忆更替很快,再相处多一段时间,想必很快就会认新家了。”

    长尾先生摸了摸下巴,“确实,狗的认主期普遍在3-6月龄之间,中途应该还有更正机会。”

    两位大人这么交流着,很快达成共识。

    长尾先生把牵引绳拿了过来,打算勾在吉诺瓦的项圈上。

    然而吉诺瓦顿时龇牙,开始后退。

    “……我来吧。”尼昂接手了牵引绳,干脆利落的扣了上去。

    银灰皮毛的狼犬呆住了。

    被拽回去的时候,狗似乎才回神过来,它看着无动于衷的高挑男人,不由开始挣扎,喉咙发出嘤嘤地低鸣。

    听上去可怜极了。

    长尾先生于心不忍,他一贯没有夺人所好的兴趣。

    “尼昂先生,你真的不打算养狗吗?”

    “抱歉,先生。”尼昂蹲下来,拍了拍狗头,“我对狗一窍不通,而且也没有养狗的计划,更没有这个精力。”

    “这样啊。”

    这就没办法了。

    “乖一点,吉诺瓦。”易容中的尼昂顶着温柔的笑容,他蹲下来,拍了拍狗头,在长尾先生看不见的地方稍稍露出一点深蓝的眼眸,“别让你的新主人担心难过,这里是你的新家了,当个聪明的乖狗狗,知道吗?”

    别和某个组织猎犬一样,顽固又愚忠到这种地步。

    我可不是什么好的饲主人选。

    尼昂露出了些许杀气。

    敏锐的狗顿时夹着尾巴,可怜巴巴地耷拉着飞机耳,眼睁睁看着人离开。

    它垂头丧气,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晚上一口饭都没吃。

    也不再为了麻痹人类感知,而选择接受他人的抚摸与梳毛。  。

    三天后。

    尼昂起床打开门,再度看见了蹲在家门口的狗。

    “……”  。

    像是一个死循环。

    因为两家人只隔了三条街的缘故,死脑筋狼犬找到机会就开始往回跑。

    尼昂基本都是冷酷无情的无视它,也不管饭不管水,仍由辛辛苦苦全力跑回来的狗饿着渴着。

    尼昂有空都会直接逮住狗,把它送回去。

    但没什么太大用处。

    狗还是会重新遛回来。

    漂亮的狼犬似乎有着一套自己的行动安排表。

    它白天去蹲尼昂,蹲到被送回,蹲不到人就溜走。

    期间它甚至还再度流浪过一两周——因为尼昂接到了组织任务,连续不在家——狗不会因此乖乖回到长尾先生那,它选择了流浪,顽固的狗无师自通的自己学着抓老鼠、抓鸟,翻垃圾桶找吃的,渴了就喝地上水坑的水,没有半点不适。

    作为一只家犬,它愣是把城市求生本领点满,直到因为显眼的外表被捕狗队抓住,通过项圈记录送回长尾先生家。

    但没过多久,它又会想办法逃出来,尼昂在就重复原本的送返流程,不在就继续它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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