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女领主: 2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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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晚宴上将一道菜要两遍,主要是他这个人物欲很淡。体现在吃上就是‘好养活’,基本什么都吃,但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这道杂烩肉之后,酸樱桃酱烤全羊也不错,羊肉本身就非常鲜嫩,品质很高,烤的也好。不知道是如何提前腌制的,十分入味儿。更重要的是,酸樱桃酱配这样烤羊肉真的太适合了,那种清新的酸甜,完全中和了烤羊肉的油腻。

    与之相比,之后第八道的烤飞禽拼盘(包括多种烤小鸟,如鸽子、山鹑、鹌鹑、野鸡、欧洲莺),和第九道的玫瑰露烩鸡就显得平平无奇了。尤其是后者,甚至有些难吃,是这一次宴会里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尝了一口后,甚至自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都没法吃了,让人连着剩菜撤下了自己的盘子,换了一个新盘子。

    路易莎是这样的,自己的盘子里有残菜的话,就会让撤盘子,这也是上辈子吃正经西餐形成的习惯。她上辈子时,正经西餐都是每道菜都有自己的盘子,而这辈子的西餐还没有发展出后世那么多讲究。大家从头到尾都用一个盘子,只不过盛菜的还有大盘子,每次一盘一盘端上来是新的而已。

    第十道菜全烤乳猪倒是还不错,毕竟烤乳猪是非常传统的大菜了,就算没有路易莎的一些想法,此时的顶级厨师也能做的有滋有味,路易莎也愿意吃。只不过,这道菜本身就不在路易莎的偏好区,这就没办法了。

    第十一道菜也是传统大菜,但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传统’——辅以各种小菜的烤孔雀……这确实很传统了,是贵族宴席上经常出现的,不见得多好吃,只能说吃的就是一个稀奇。毕竟相较于其他禽类,孔雀还是比较稀罕的。

    而且端上贵族宴席的烤孔雀还有一个讲究,那就是得保留生前的样子。一般拔毛、去内脏的孔雀,会在烤熟之后,再用糖之类的玩意儿粘上之前拔下的羽毛,这样想办法支撑着、直立在餐盘上,就仿佛是活着的一只孔雀了。

    之前说,玫瑰露烩鸡是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但其实这道烤孔雀路易莎根本不会吃——当然了,吃都不吃,也就没有‘吃不惯’的可能了。

    想想吧,那些拔下来的羽毛,按照此时的卫生安全认知,肯定是没经过什么消毒处理的。或者说,就算经过了一些处理,看到这种像是生前或者样子的禽类,也很难有胃口吧?反正路易莎是下不了嘴的。

    而等到烤孔雀这道‘看菜’上过,其实今天的晚宴菜肴也进入尾声了。之后四道菜,说起来不少,可都是甜品而已了——鼠尾草蛋奶糊、糖煮榅桲(要加入肉桂、松仁、洋蓟等同煮)、各色蜜饯,最后再以九色奶油蛋糕收尾。

    所谓九色奶油蛋糕,就是正方形的奶油蛋糕实际并不是一整块,而是由9块小正方形蛋糕拼成。每块小蛋糕味道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但奶油裱花,甚至立体的奶油小人、小动物什么的会不同。也就是说,纯粹是造型的艺术。

    嗯,造型艺术在此时的饮食中得到强调,实属正常。后世虽然也很重视事物的视觉表现,但此时会更加重视,因为此时受限于条件,味觉上的追求很容易碰到天花板(食材受限于地域,调味料也远没有后世精妙、复杂,烹饪手段也不成熟),退而求其次,就很容易从视觉上找新的突破点。

    当然,这也和此时的贵族就爱追求视觉奇观,波及到了餐桌有关……路易莎入乡随俗,也难免搞这一套。

    因为到了晚宴的最后,挑了一块小蛋糕后,路易莎是有些倦怠地用勺子舀着吃——吃蛋糕没有叉子,叉子此时还不是餐具,哪怕是贵族的餐桌上,餐具也就是一把刀子和一把汤勺。

    这里刀子起到的作用其实和叉子差不多,可以将块状的食物戳起来吃。反而是其本来的分割作用,在大贵族手上不常见,因为大贵族都是有侍从先将大块食物分割成小块的。路易莎就可以用餐刀刀尖去叉蛋糕吃,不过那样太奇怪了,她宁愿用勺子舀。

    也就是现在,虽然有所谓的餐桌礼仪,但其实也很简陋。具体到路易莎吃蛋糕,到底是用刀子叉着吃得体,还是用勺子舀着吃‘优雅’,也没有一个说法,也就随她了。

    纪尧姆看了路易莎一眼,也让侍从为自己分了一块奶油蛋糕。小块奶油蛋糕也不大,纪尧姆三两口就完全吃进了肚子。然后他才又看向今天举行晚宴的礼堂中央,刚刚表演的节目——用馅饼等食物搭建了一座城堡,以演示他这次获得胜利的战争。

    路易莎不太习惯这种利用食物表演的节目,但奈何此时这种节目多且流行,盛大晚宴上总少不了……不是超级大馅饼里藏活物,就是用蜜饯打仗什么的。相比之下,用食物构筑立体图景,依次展示多幅图景,从而说明一个故事(类似连环画),都还算好的了。至少这些食物没有损毁,用完了之后也是要施舍的,也就不算浪费了。

    第228章 穿越中世纪228

    一般来说, 路易莎很少在一场晚宴上呆到最后,这里的‘晚宴’并不是指普通的晚餐,而是盛大的宴会。因为这样的场合往往开始得迟, 八点钟才开始是很正常的,而结束的更迟,一般都到凌晨了。

    对现在作息无比正常的路易莎来说,熬夜到那么晚是很难受的。毕竟就算晚宴结束的比较早, 能在凌晨一点钟前结束,之后洗漱收拾再花一些时间, 最终休息时间耽误到凌晨两三点也很正常——而比熬夜难受更麻烦的是, 可能会影响后续几天的规律作息。

    如果是特别重要的宴会,路易莎还能陪着熬,但如果是普通宴会,那就算了。她会充分动用自己作为王后的特权,提前离场……晚宴这种场合是这样的,身为重要人物就是可以迟到和早退, 这甚至是一种显示优越地位的方式。就像后世一些酒会,一晚上的酒会,重要人物可能呆半个小时就走了。

    今天因为是国王的凯旋晚宴,路易莎好歹多陪了一会儿,用完了十五道菜的晚餐后,还和大家看了一会儿表演。期间就着小食和饮料,和身边的人说话什么的。不过她也没陪到最后,眼看着今天这场晚宴, 兴奋的骑士们可能得凌晨两三点才能结束,说不定还有摔跤之类的餐后余兴,路易莎到底还是早退了。

    凌晨十二点半, 她在宴会气氛的高潮中,其他人的注意力不怎么在自己身上时,悄无声息地就离开了。回到了自己在城堡里居住的套房,按照她的提前吩咐,沐浴的热水和各种用品都准备好了——这几天可忙的够呛,尤其是今天,一直是有些紧绷绷的,她急需要一次舒服的洗浴来舒缓身体和神经。

    路易莎先是细致地清洗了一遍头发,她的侍女已经很熟悉这个活儿了,期间不用她动手,还给她按摩了头皮。等到她因为作息,也因为太舒服而昏昏欲睡时,头发已经清洗完成,并用一块厚厚的大布巾给包了起来。

    直到她坐进了放了一颗自制浴球的大浴桶中,舒舒服服靠着了,侍女才在她身后解开了发包,任由被吸收了一部分水的长发散落在浴桶外——选择的浴球是花香型的,主要的香气是茉莉,但其中又有茶香(来自其他植物,并不是茶叶)。

    这没有让洗澡水散发出‘茉莉花茶’的味道,因为茉莉花的味道是绝对的主导,而且香气很‘鲜嫩’,比茉莉花茶的味道鲜嫩多了。相对来说,这股香味很清甜,但在茉莉花的清甜外,又因为有茶香的衬托,多了一丝幽幽苦涩。

    用这样味道的浴球洗一个澡,其香气比香水的存在感要低很多,一点儿也不像是刻意涂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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